5.3、如何在现有研究成果中挖掘我国水电资源的潜力?
我们看最近的这篇《专家判断:未来我国中东部能源自给为主“西电东送”将成为辅助》文章曾提到:中国工程院某副院长(下称:企业界)披露 “2017年,我国非化石电力占比30.2%,到2020年,占比将达到35%,2030年达到48%,到2050年,达到78%。”
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某副所长披露(下称:智库)认为, “2050年,全社会用电量中,风电占比50%,太阳能占到23%,水电占到12%,核电和火电各占到6%。”
计算一下不难发现智库的预测是:2050的非化石占比要高达94%。
显然,一个企业界的减排目标是78%,而另一个智库的目标却是94%。可见,这篇文章中,同样反映出我们前面章节所提到的问题,即:我国企业界和智库研究界的减排路线图,还是有巨大差距的。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智库(能源研究所)的研究结论是可行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发现能源研究所对我国水电的减排作用,挖掘、体现的还不够十分充分。
根据我们专业人士对中国水电的了解,我们认为:水电在未来的我国发电总量中的比重,决不应该仅占12%,而是要大大高于目前的18%,最终应该可以达到20%以上。
显然,如果我们能证明中国水电在未来发电能源中的比重,可以达到20%,那么能源研究所已有的结论,是不是就可以修正为:
到2050年我国的“风电占比50%,太阳能占到23%,水电占到20%,核电4%和火电0%。”了呢?
火电发电0%,也就是说,我国2050年可以实现百分之百的用非化石能源发电。相应的也说明了,我国已经具备了落实巴黎协定承诺的客观条件。
5.4、水电在未来电力中的比重可达到20%的依据
我们搞水电的人士,为何坚信2050年水电仍能够提供20%的电力能源呢?根据2016年才公布的“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最新的一些研究成果,我国目前可开发的水能资源总量,是每年3.07万亿度(理论资源量6万多亿)。
需要说明一下,这个可开发的资源量,还仅仅是截止到目前的勘测所得到的结果,今后随着水电资源勘测工作的细化、深入,还会有所上升。
两年前才颁布的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我国水电的资源量还是3万亿度/年。现在仅仅过了2年,新的勘测研究就已经又增加了700亿度(接近增加了一个三峡),可见,未来我国水电可开发资源量的增长,仍有可能使相当可观的。
这一点非常重要,目前社会上很多人(包括一些研究能源问题的专家)都认为我国水电可开发潜力已经所剩无几了。这是因为,直到世纪之交,我国所公布的水电可开发资源量也不过只有1.7万亿度/年。2006年新的水电资源普查之后,更正后公布的数字为2.47万亿。几年之后,2016年的十三五规划就上升到了3万亿。
很多人不知道,或者说没注意到,准确的水电资源勘测的这种复杂性、困难性,使得可开发的资源量上升的空间往往会很大。目前,我国很多能源研究课题的结论,之所以不够准确,几乎都是由于使用了以往颁布的水电资源量作为分析问题的基础。
现在,即便我们以十三五规划正式颁布的比较保守的3万亿/年来计算,我国而目前(截至到2017年底)所开发利用的水电资源还不到40%。我们至少还有一半以上的开发潜力。如果我们能达到目前发达国家水电开发的(大约80%的)平均水平的话,那么未来我国的水电,至少每年应该提供2.4万亿度的电能。
这个电量对我国能源的作用有多大?我们不妨给大家简单的算一算。
假设我国的用电达到峰值的时候,按照14亿人口,每人每年8000度电的需求,大约也就是每年11.2万亿度。(据了解我国各种用电峰值的研究预测,最高的也不过就是12万亿度)。
也就是说我国的水电(2.4万亿度的年发电量)将可以在未来我国用电最高峰的电力构成中,至少应该能提供20%以上的电能,远高于目前的18%。也就是说,我国的资源禀赋显示:未来我国水电的作用,不仅不会比目前减少,而且还要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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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如何在现有研究成果中挖掘我国水电资源的潜力?
我们看最近的这篇《专家判断:未来我国中东部能源自给为主“西电东送”将成为辅助》文章曾提到:中国工程院某副院长(下称:企业界)披露 “2017年,我国非化石电力占比30.2%,到2020年,占比将达到35%,2030年达到48%,到2050年,达到78%。”
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某副所长披露(下称:智库)认为, “2050年,全社会用电量中,风电占比50%,太阳能占到23%,水电占到12%,核电和火电各占到6%。”
计算一下不难发现智库的预测是:2050的非化石占比要高达94%。
显然,一个企业界的减排目标是78%,而另一个智库的目标却是94%。可见,这篇文章中,同样反映出我们前面章节所提到的问题,即:我国企业界和智库研究界的减排路线图,还是有巨大差距的。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智库(能源研究所)的研究结论是可行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发现能源研究所对我国水电的减排作用,挖掘、体现的还不够十分充分。
根据我们专业人士对中国水电的了解,我们认为:水电在未来的我国发电总量中的比重,决不应该仅占12%,而是要大大高于目前的18%,最终应该可以达到20%以上。
显然,如果我们能证明中国水电在未来发电能源中的比重,可以达到20%,那么能源研究所已有的结论,是不是就可以修正为:
到2050年我国的“风电占比50%,太阳能占到23%,水电占到20%,核电4%和火电0%。”了呢?
火电发电0%,也就是说,我国2050年可以实现百分之百的用非化石能源发电。相应的也说明了,我国已经具备了落实巴黎协定承诺的客观条件。
5.4、水电在未来电力中的比重可达到20%的依据
我们搞水电的人士,为何坚信2050年水电仍能够提供20%的电力能源呢?根据2016年才公布的“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最新的一些研究成果,我国目前可开发的水能资源总量,是每年3.07万亿度(理论资源量6万多亿)。
需要说明一下,这个可开发的资源量,还仅仅是截止到目前的勘测所得到的结果,今后随着水电资源勘测工作的细化、深入,还会有所上升。
两年前才颁布的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我国水电的资源量还是3万亿度/年。现在仅仅过了2年,新的勘测研究就已经又增加了700亿度(接近增加了一个三峡),可见,未来我国水电可开发资源量的增长,仍有可能使相当可观的。
这一点非常重要,目前社会上很多人(包括一些研究能源问题的专家)都认为我国水电可开发潜力已经所剩无几了。这是因为,直到世纪之交,我国所公布的水电可开发资源量也不过只有1.7万亿度/年。2006年新的水电资源普查之后,更正后公布的数字为2.47万亿。几年之后,2016年的十三五规划就上升到了3万亿。
很多人不知道,或者说没注意到,准确的水电资源勘测的这种复杂性、困难性,使得可开发的资源量上升的空间往往会很大。目前,我国很多能源研究课题的结论,之所以不够准确,几乎都是由于使用了以往颁布的水电资源量作为分析问题的基础。
现在,即便我们以十三五规划正式颁布的比较保守的3万亿/年来计算,我国而目前(截至到2017年底)所开发利用的水电资源还不到40%。我们至少还有一半以上的开发潜力。如果我们能达到目前发达国家水电开发的(大约80%的)平均水平的话,那么未来我国的水电,至少每年应该提供2.4万亿度的电能。
这个电量对我国能源的作用有多大?我们不妨给大家简单的算一算。
假设我国的用电达到峰值的时候,按照14亿人口,每人每年8000度电的需求,大约也就是每年11.2万亿度。(据了解我国各种用电峰值的研究预测,最高的也不过就是12万亿度)。
也就是说我国的水电(2.4万亿度的年发电量)将可以在未来我国用电最高峰的电力构成中,至少应该能提供20%以上的电能,远高于目前的18%。也就是说,我国的资源禀赋显示:未来我国水电的作用,不仅不会比目前减少,而且还要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