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北能源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努尔局长视察东北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东北地区严峻经济形势,充分发挥地方重大项目在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积极开拓思路,创新监管举措,经研究沟通,于2015年11月份印发了《关于建立重大项目办电绿色通道的通知》(东北监能稽查[2015]270号),对供电企业推动重大项目在东北地区的有效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下发后,东北局为确保此项工作收到实效,先后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走访了京沈客专辽宁公司、沈阳地铁九号线土建施工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等四家重大项目,实地了解了企业在办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积极研究解决办法。
2015年底,按照《通知》要求,东北局完成了地方重大项目的备案工作。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东北地区共有备案重大项目193家,申请容量1万千伏安及以上共有71家。
2016年伊始,东北监管局继续推动此项工作向纵深开展,在对备案企业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71家容量为1万千伏安及以上的重大项目逐一进行了沟通,了解了企业在办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2016年3月9日,东北局相关人员与佳木斯电业局共同走访了黑龙江泉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及佳木斯市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454街区项目,现场了解了企业在办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沟通及现场走访发现,近年来供电公司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经营行为不断规范,对重大项目办电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全力配合,重大项目企业均对供电企业给予了肯定。但是,也有个别企业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比如:建议降低增容费,完善基础电费收费方式,部分老城区容量不足,缩短自备电厂办理并网手续周期等。针对部分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容量不足问题,东北局已经与相关供电企业积极沟通,研究解决措施,力争在重点区域加大电网资金投入力度,努力满足建设地方重大项目的用电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近期调研工作计划,继续走访相关地方政府及重大项目单位,推动重大项目办电绿色通道工作的全面开展,确保受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