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时期我国水电面临的一些问题
(一)水电开发中的移民环保问题
任何人类活动都会对自然生态产生某种影响,“以人为本”地看,科学的水电开发一定是利大于弊的生态环境保护。但如果抛开人类社会的生存需求,仅从某种动物和植物的角度看,无论你如何科学地开发水电,一定会得到弊大于利的结论,对水电的生态环境作用产生偏见。
即便对于移民问题,也不例外。水电开发的移民属于一种公益性的工程移民。这种移民的性质和商业开发移民的区别在于,必须具有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公益性。所以,综观全世界,公益性工程的移民通常不可能像商业移民那样,达到每个人都非常满意的要求。一般来说,成功的公益性移民,首先应该保证穷人脱贫,同时也不应该成为富人发横财的契机。客观地说,公益性的工程移民,绝对应该是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善举。
总之,不仅科学合理的水电开发,一定是有利于生态环境,而且,我国水电工程的移民工作,一定是推进社会公平、进步的大好时机。世界银行对水电开发作用的高度总结,只有四个字“减贫”和“减碳”。可见水电开发的“脱贫”作用,在全世界都是公认的。因此,我国未来水库移民的工作,不仅不应该成为水电开发的阻力,而更应该是一种动力。
(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与严重弃水的矛盾
前几年,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开发可再生能源推进能源革命和投资拉动经济几乎完全是相辅相成的,所以,当时社会各界的认识高度一致。因此,那一段时间由于我国用电增速很快,大家从不用担心电力市场的消纳问题。所以,当时不仅我国火电的发展建设欣欣向荣,同时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等各种可再生能源也都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并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水电的开发技术成熟,发电的能量密度也比较高,所以,在发展最快的年份,我国年新增的水电装机曾超过3000万千瓦,年发电量的增长也超过了1千亿千瓦时。
如此巨大的可再生能源年度增量,本来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巨大利好(这对世界上任何国家来说,绝对都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但是,由于当时我们开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时候,行业内似乎并没有做好煤电需要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的心理准备。所以,当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需求的增长急剧下降的时候,行业内就开始对我国积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做法,产生了较大的意见分歧。
现在业内已经有不少人开始认为,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过快了,导致电力市场难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的快速增加,所以,弃水、弃风、弃光等“三弃”问题在所难免。近些年来,我国每年的弃水损失,远远超过了全国弃风和弃光损失的总量。因此,分析和解决我国的弃水问题,就更加必要和紧迫。
(三)解决弃水难题的关键并不在水电本身
现在要解决好我国水电的问题,必须要跳出水电本身的局限。因为,无论是我国的水电弃水、风电弃风还是光伏弃光,其实都和我国的能源革命、电力转型的推进力度紧密相连。
以前,我们大多数人曾片面地认为,只要大力去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就是在推进我国的能源革命、电力转型。但事实上,这只是能源转型工作的一部分。2016年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在苏州举办,一致达成的“苏州共识”,曾明确指出“主体能源的变更”才是能源转型的核心。主体能源怎么样才能实现变更呢?当然,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我们所熟悉的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另一方面,还要创造条件,尽可能少用和清洁化利用化石能源,尤其是碳排放量巨大的煤炭。然而,迄今为止,我们业界内对能源转型的认识,仍然还只停留在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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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时期我国水电面临的一些问题
(一)水电开发中的移民环保问题
任何人类活动都会对自然生态产生某种影响,“以人为本”地看,科学的水电开发一定是利大于弊的生态环境保护。但如果抛开人类社会的生存需求,仅从某种动物和植物的角度看,无论你如何科学地开发水电,一定会得到弊大于利的结论,对水电的生态环境作用产生偏见。
即便对于移民问题,也不例外。水电开发的移民属于一种公益性的工程移民。这种移民的性质和商业开发移民的区别在于,必须具有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公益性。所以,综观全世界,公益性工程的移民通常不可能像商业移民那样,达到每个人都非常满意的要求。一般来说,成功的公益性移民,首先应该保证穷人脱贫,同时也不应该成为富人发横财的契机。客观地说,公益性的工程移民,绝对应该是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善举。
总之,不仅科学合理的水电开发,一定是有利于生态环境,而且,我国水电工程的移民工作,一定是推进社会公平、进步的大好时机。世界银行对水电开发作用的高度总结,只有四个字“减贫”和“减碳”。可见水电开发的“脱贫”作用,在全世界都是公认的。因此,我国未来水库移民的工作,不仅不应该成为水电开发的阻力,而更应该是一种动力。
(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与严重弃水的矛盾
前几年,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开发可再生能源推进能源革命和投资拉动经济几乎完全是相辅相成的,所以,当时社会各界的认识高度一致。因此,那一段时间由于我国用电增速很快,大家从不用担心电力市场的消纳问题。所以,当时不仅我国火电的发展建设欣欣向荣,同时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等各种可再生能源也都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并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水电的开发技术成熟,发电的能量密度也比较高,所以,在发展最快的年份,我国年新增的水电装机曾超过3000万千瓦,年发电量的增长也超过了1千亿千瓦时。
如此巨大的可再生能源年度增量,本来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巨大利好(这对世界上任何国家来说,绝对都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但是,由于当时我们开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时候,行业内似乎并没有做好煤电需要逐步退出历史舞台的心理准备。所以,当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需求的增长急剧下降的时候,行业内就开始对我国积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做法,产生了较大的意见分歧。
现在业内已经有不少人开始认为,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过快了,导致电力市场难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的快速增加,所以,弃水、弃风、弃光等“三弃”问题在所难免。近些年来,我国每年的弃水损失,远远超过了全国弃风和弃光损失的总量。因此,分析和解决我国的弃水问题,就更加必要和紧迫。
(三)解决弃水难题的关键并不在水电本身
现在要解决好我国水电的问题,必须要跳出水电本身的局限。因为,无论是我国的水电弃水、风电弃风还是光伏弃光,其实都和我国的能源革命、电力转型的推进力度紧密相连。
以前,我们大多数人曾片面地认为,只要大力去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就是在推进我国的能源革命、电力转型。但事实上,这只是能源转型工作的一部分。2016年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在苏州举办,一致达成的“苏州共识”,曾明确指出“主体能源的变更”才是能源转型的核心。主体能源怎么样才能实现变更呢?当然,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我们所熟悉的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另一方面,还要创造条件,尽可能少用和清洁化利用化石能源,尤其是碳排放量巨大的煤炭。然而,迄今为止,我们业界内对能源转型的认识,仍然还只停留在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