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全面实施的收官之年。作为开展行业信用建设的首批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从2007年起在电力行业积极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打造“信用电力”品牌,有效发挥了信用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基础性作用,开创了信用电力建设新局面。
夯基础、强机制、筑文化,彰显信用电力使命担当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在各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中电联将电力信用建设作为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改善行业信用环境、提升行业信用水平的有力抓手,全面夯实信用电力建设基础,强化“信用电力”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行业信用文化氛围,取得了积极成效。
——夯基础。
夯实组织领导基础。组建了由中电联与各大电力集团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凝聚行业合力,发挥行业优势,在全国范围内扎实推动行业信用建设,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依托各地行业协会,共设立35个区域评价中心,健全完善系统的组织体系,为电力信用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夯实标准基础。充分发挥电力信用评价标委会优势,编制并经国家能源局颁发了《电力企业信用评价规范》等多个行业标准,针对电力改革中涌现的新型市场主体,先后制订了售电企业、电力服务机构和电力大用户的信用评价标准,逐步建立健全以国家信用评价标准为依据、兼顾行业特色、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统一的涉电力领域信用评价标准体系,为规范、公正、科学开展行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等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夯实平台基础。积极响应国家对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的要求,发挥行业平台优势,充分利用信用信息价值, 2018年1月“信用电力”正式上线,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用公示等基础上,增加行业信用数据的归集和分析功能,将“信用电力”打造成为集行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风险预警、信用信息共享服务为一体的行业信息服务平台。2019年平台新增“信用修复”“电力征信”“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等功能板块,为涉电力领域提供了便捷的线上信用服务。
——强机制。
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2017年,为高质量推进信用电力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国家能源局电力司等5个政府部门,国家信息中心、中电联等5个社会组织及企业共同参与做好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电联积极推进“5+5”协调工作机制的落实,为电力信用建设在工作方向、内容、力度和节奏上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发布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备忘录以来,电力行业出台系列政策机制、惩戒措施,持续加强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从完善机制建设、开展行业失信行为征集及共享、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等方面入手,持续深入推进涉电力领域失信治理工作,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政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行业服务。
建立信用电力建设工作交流机制。随着新一轮电力改革的纵深发展,信用电力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中电联以建立工作交流机制为抓手,以各种方式与政府、企业、研究机构、各评价中心等开展系列工作交流,取得了积极成效。
——筑文化。
发布《信用电力自律公约》。2017年,中电联印发了《信用电力自律公约》,倡导电力行业市场主体自愿加入,近1000家电力企业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公约》包含守法合规、安全生产、工程建设、节能环保、市场交易、诚信文化、诚信制度、诚信责任等八项自律条款。中电联及各区域评价中心按照公约要求,开展自律承诺、违规违约举报等诚信自律建设系列活动,使信用承诺在企业有效落实。2019年,《信用电力自律公约》在首届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中荣获行业类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样本。
厚植电力信用文化底蕴。电力信用建设离不开信用文化的核心引领作用,中电联和各电力市场主体主动适应社会信用建设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准确把握电力信用文化特质,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2017年以来,共计在行业内举办信用评价专家和企业信用管理人员培训班40余期,培养行业信用人才4000余名,使信用电力的理念深入人心,同心共建具有电力特色的信用文化。
营造良好行业信用氛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以契约精神、诚实守信原则为基石。自2017年起,中电联以增强行业从业人员诚信意识、提升电力职工信用知识理论水平为目标,连续三年组织“信用电力知识竞赛”,宣传诚信典型、交流实践经验、弘扬信用理念,得到国家信用主管部门的指导与各大电力企业、电力高等院校等涉电力单位的支持,三届参与总人次超200万,营造了电力行业“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氛围。
全领域覆盖、全要素发力、全链条推进,构建信用电力全生命周期
201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要“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中电联在信用建设中坚持全领域发力、全要素发力、全链条推进,涵盖从“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到“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的全生命周期,不仅为全行业信用建设积累了经验,也为政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了富有公信力的借鉴和服务。
——全领域发力。2018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文把中电联制定的《关于电力行业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作为附件同时发布,电力行业成为第一个制定行业联合惩戒管理制度并以国家政策文件正式发布的行业,形成了由政府主导、行业共同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配套制度体系。这也是在2017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基础上,首次提出了“涉电力领域”这一全新概念,体现了电力信用体系建设不仅要关注业内电力企业,更要延伸至涉电力上下游产业与企业中,为电力行业企业拥有良好的信用市场环境、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全要素发力。中电联把企业信用管理要素归集为“守信意愿、守信能力、守信表现”三大核心要素,并以此为核心建立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守信意愿”要素涵盖了企业信用建设情况、管理层信用记录、战略管理、企业管理标准制度、社会责任、履约情况、诚信文化建设效果等;“守信能力”要素包括经营能力、营销能力、设备能力、技术能力、服务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守信表现”要素包括安全质量表现、环境保护表现、财务绩效表现、企业信用记录等。全要素发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全面系统地保障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意识”,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全链条推进。在推进信用电力建设过程中,中电联立足信用建设工作的系统性、内容的完整性、风险的可控性、效果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做到全链条推进、全周期改进,从方案的顶层设计与主体责任落实、标准的编制与应用,到人才培养与平台开发、文化建设与品牌推广等,从电力企业依法披露信用信息与征信、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与采信应用,到红、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监测与信用修复、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等,形成了为信用建设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与保障的全链条,并及时与“信用中国”和“信用能源”网站共享信息,构筑了信用电力建设预警与监测的高压线。
搭平台、抓重点、促应用,开创信用电力新局面
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历经13年,中电联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以及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行业自律责任,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引导、电力企业齐抓共管,三方协同推进、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下一步,中电联将继续深化信用平台建设,将信息归集、共享、发布、评价结果应用向纵深推进,进一步提升行业信用建设水平,为政府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提供更有力的依据。
——搭平台。加快健全完善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依托平台优势,整合涉电力领域信用信息资源,着力提升行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使用力度,畅通政府、行业和企业间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形成行业信用信息“一张网”。依法依规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通过“信用电力”平台,将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黑名单”“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等信用信息同“信用中国”“信用能源”等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按需共享,形成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信用监管协同机制。
——抓重点。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电联在持续深化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方面,将继续面向重点专业领域做好失信行为信息归集、筛选及涉电力领域“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认定和发布工作,全力做好涉电力领域失信主体信息的定向推送、共享,在签署《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国家部委及电力行业内各集团公司之间加大跨行业、跨集团的信用信息共享力度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完善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促应用。中电联在持续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国家有关信用政策要求,以提升行业信用建设水平为目标,以提高涉电力领域市场主体诚信能力为导向,不断完善评价标准体系,深化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定期向政府部门、电力集团推送信用评价结果,为政府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市场化应用提供行业依据,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融资贷款、招投标、物资采购、国际贸易等有关领域的应用落地。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中电联将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持续高质量推进信用电力建设,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于崇德 中电联专职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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