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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相关问题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03-12 00:00:00

  问题:

  请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第二类 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中(二)四川省第51小点“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是否适用于开展光伏电站的开发、设计、采购、施工、检测、运维等业务类型的公司?

  留言时间:2021.2.23

 

  答复:

  您关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相关问题”的留言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版)当中“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二)四川省”的内容。目前,具体项目是否属于该鼓励类产业范畴是由省级发改部门制定认定办法并进行认定,建议您向相关单位了解情况。

  答复时间:2021.3.1

  答复单位:新能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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