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简称《基本规则》)要求,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云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行为。9月14日,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了《云南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编制工作会议,云南省能源局、省电力行业协会、云南电网公司、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各主要售电和用电企业以及发电企业等近20个单位30多名专家参加了会议。
会上昆明交易中心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新版的《基本规则》以及《实施细则》的修编情况。与会的电力市场专家围绕重要市场主体交易监测机制的建立、售电公司结算机制、偏差电量处理及偏差电量认定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
云南省此次《实施细则》的修订是在国家《基本规则》的框架下进行的,《实施细则》紧密结合了云南电力市场化改革和电力运行的客观实际,坚持有利于营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优先上网,促进清洁能源生产和消纳;坚持优先保障省内用电和西电东送框架协议履行等基本原则。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建议,认真研究专家意见,不断规范云南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尽快制定出台《云南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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