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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前上报!年底前并网,江西启动2021年新增光伏项目竞争优选工作

光伏们发布时间:2021-03-22 10:37:41

近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竞争优选有关工作通知》。

通知指出,为探索解决江西省新能源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有效拓展电网消纳空间,进一步夯实长期发展基础,各地要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推动电站、电网、用户和储能一体化协同发展,通过技术创新拓展电网消纳空间。申请参与全省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竞争优选的项目,可自愿选择光储一体化的建设模式配置储能标准不低于光伏电站装机规模的10%容量/1小时,储能电站原则上不晚于光伏电站同步建成。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光储一体化项目将在竞争优选评分中给予倾斜支持。

根据江西省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 具备开工条件。项目已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近期库,或已纳入论证库并经本次审核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项目近期库。


  • 申报光伏+储能项目的应明确建设方案。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制定配套储能设施建设方案,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储能可编制建设方案,或在项目申请报告中以专门篇章明确储能建设方案。鼓励企业在确保履行承诺的前提下,提高储能规模比例和提前建设配套储能设施。


  • 鼓励有实力、有实绩的企业参与申报。以下三类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1. 已有光伏发电项目列入2019、2020年度国家竞价补贴建设规模且截至2021年3月15日未建成并网的企业;

  2. 已有光伏发电项目列入2020年度国家公示“竞价转平价”建设规模且截至2021年3月15日未建成并网的企业;

  3. 在5年内有试点示范项目未完成建设的企业。

    以光伏+储能项目成功申报新增项目的企业在配套的储能设施建成前,不得参与本省其他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光伏电站本体不予并网;未在承诺时间建成并网的,对该项目拟占用的电网接入、消纳资源予以回收。


  • 项目申报企业出具承诺函,明确企业自愿承担投资风险,已充分评估项目(如配套储能设施,则储能设施也包含在内)建设的所有内、外部管理环节耗时,确认项目建成并网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如项目未能按时建成并网,自愿接受相应政策对本项目及本企业其他项目的暂时性约束管理。


根据申报流程,申报光伏+储能项目,如储能设施与光伏发电项目在同一地建设,储能设施相关材料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性材料申报;集中建设储能设施位置与光伏发电项目不在一地,储能设施相关材料由储能设施所在地发改(能源)部门报送。储能设施建设用地和接网支持性文件参照光伏项目相应申报材料同等要求,确保储能设施可实施性。

值得注意的是,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已纳入省级光伏发电规划论证项目库的项目单位可登录江西省光伏规划项目库管理系统补充完善论证库项目信息。经设区市级发改部门同意申报近期库项目的,由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办)通知各项目单位同步在该系统填报光伏发电项目申报纳入近期库材料。系统将在2021年3月25日17:00准时关闭,关闭后将不能继续填报。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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