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出台《湘潭市电力建设和电力供应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部署实施“五大行动”,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电网更坚强、服务更优质、用能更智慧、能源更绿色的全国一流能源互联网示范区。
方案提到,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面,主要包括开展配电网可开放容量计算,对我市分布式新能源接网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做到“应接尽接,应并尽并”,不断优化项目并网接入流程,缩短接入办理时限,全力推进工商业屋顶光伏开发,鼓励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生态治理等模式,完成鹤岭、石潭2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和翻江、壶天二期、棋梓桥、曾老冲、昌山二期5个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提升多元储能支撑能力,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规划建设200兆瓦电化学储能,推动“新能源+储能”电站建设;大力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电能替代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探索财政补贴政策。
在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面,提出着力降低办电成本,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其中,在压降企业办电成本上,规范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接至公共电网发生的入网工程费用管理,进一步完善供电行业价格形成机制。
原文见下
《湘潭市电力建设和电力供应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
力争2025年基本建成全国一流能源互联网示范区
10月18日,我们从市发改委获悉,湘潭市出台《湘潭市电力建设和电力供应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实施“五大行动”,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电网更坚强、服务更优质、用能更智慧、能源更绿色的全国一流能源互联网示范区。
作为“重头戏”,《三年行动方案》精心部署的重点项目支持行动、要素保障提升行动、绿色低碳转型行动、电力安全保障行动、营商环境优化行动等“五大行动”,为实现总体目标任务提供了明晰的路线图。
其中,重点项目支持行动明确,将稳步推进智慧绿色能源互联网建设,全力保障电力设施配套廊道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措施包括制定实施“四个一批”(核准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加快推动电网目标网架建设;完善电力设施配套廊道落地机制,制定市城区电网项目配套廊道建设清单,落实电力廊道规划、建设、验收全过程保障措施;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实施“村网共建”工程等。
要素保障提升行动提出从创新审批服务、落实项目资金、优化建设环境三方面着手,强化项目全流程要素保障,积极推行电网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前预留并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推动“地等项目”“拿地即开工”;落实廊道建设资金来源,推动建设已建、在建道路电力配套廊道;新建道路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电力配套廊道,资金需求统筹纳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面,包括开展配电网可开放容量计算,对湘潭市分布式新能源接网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不断优化项目并网接入流程,缩短接入办理时限,全力推进工商业屋顶光伏开发;完成鹤岭、石潭2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和翻江、壶天二期、棋梓桥、曾老冲、昌山二期5个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提升多元储能支撑能力,大力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
电力安全保障行动方面强调,将逐年提升精细化管理负荷占比,持续扩充负荷响应资源池,强化负荷管理执行监督;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并规范保护区范围内第三方施工作业要求;规范用户用电秩序,定期对高危及重要用户开展用电安全检查,持续完善高危企业和重大场所双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依法打击挂钩用电、“高价低接”等违法行为,并推进水府庙库区特殊电价整治工作。
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面,提出着力降低办电成本,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其中,在压降企业办电成本上,规范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接至公共电网发生的入网工程费用管理,进一步完善供电行业价格形成机制。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原则上用户不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费用。2021年3月1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仍按原有政策和合同约定执行,其他情况由各县(市)区、园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保障解决。
减免电网项目费用方面,电网及能源互联网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管理,享受省市级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立项争资相关优惠政策,依照相关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30%收取且不重复收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标准根据省级政府文件执行。免收城镇道路及园林绿化永久占用补偿费。
提升办电服务水平方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行“一证办电”“刷脸办电”,实现在线获取和验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等用电报装信息;推行“房产+办电”过户联动办理,推广“互联网+”办电服务,为运营商和个人用户办理安装充电设施的,开辟报装接电“绿色通道”;深化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心、省力、省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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