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发改环资〔2021〕1524号,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总体要求,部署了工业、农业和其他领域推动清洁生产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明确了清洁生产科技创新、产业培育、模式创新、组织保障等重大措施,是“十四五”我国推行清洁生产、部署相关工作、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引。
一、强化认识,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推行清洁生产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清洁生产作为从源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污染物和温室气体产生的有效措施和重要制度,可以有效推动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削减和末端治理全过程控制转变,实现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减污降碳、提质增效等多重目标,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一)推行清洁生产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清洁生产能够有效推动企业优化生产工艺、提升技术水平、完善科学管理、提高人员素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同时也能提升企业竞争力、培育新的绿色经济增长点,实现发展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的统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完全契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二)推行清洁生产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西方国家工业化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末端治理”过程。实践证明,“末端治理”是费而不惠的措施,只有采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结合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和资源约束问题。通过推行清洁生产,有助于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生产方式,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有效途径。
(三)推行清洁生产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基础支撑。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巩固污染治理成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阶段。清洁生产遵循“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的原则,从企业生产全过程出发,提出生产工艺及装备优化、产品结构调整、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削减污染物产生和建立管理体系等整体性、系统性解决方案,涵盖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内容和要素,既是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落地路径和重要载体,也是最为有效的政策工具和实施手段,对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
二、突出重点,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各领域清洁生产工作
“十三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各领域清洁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也存在配套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尚不完善、激励政策仍不到位、技术创新总体不足、清洁生产产业发展滞后等短板。《方案》提出,要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加快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积极推动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清洁生产,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
(一)在工业领域,重点是抓源头、抓替代、抓改造。从源头上,一是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应采取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是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引导企业改进和优化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方案。从替代上,一是清洁能源替代,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二是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从改造上,以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为抓手,推动重点行业“一行一策”绿色转型升级,实施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
(二)在农业领域,重点是抓投入品减量、抓过程清洁化、抓废弃物资源化。在投入品减量方面,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各环节监督管理,科学、高效使用农业投入品;二是组织开展果菜茶病虫全程绿色防控试点,不断提高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在过程清洁化方面,聚焦水、肥、药等要素,推动农业节水、高效施肥、兽药减量,推广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模式。在废弃物资源化方面,推动秸秆、农膜、畜禽粪污等综合利用、资源化利用和回收处理。
(三)在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其他领域,《方案》也分别提出了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其中,建筑业推行清洁生产的重点包括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和资源化利用等。服务业推行清洁生产的重点包括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和禁用限用一次性塑料用品、全面节水和提高用水效率、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等。交通运输业推行清洁生产的重点包括优化运输结构、发展高效运输组织模式、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工具以及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等。
三、创新引领,全面推动清洁生产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
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持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离不开科技创新支撑、模式创新驱动和产业培育壮大。《方案》就清洁生产创新发展进行部署,提出要加强清洁生产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深化清洁生产推行模式创新,强化创新对清洁生产的引领作用。
(一)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方案》提出,以工业产品绿色设计、能源清洁高效低碳安全利用、污水资源化、农业节水灌溉控制、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等方向,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制一批重大技术装备。同时着力提高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供给能力,扩大技术装备应用规模,加快技术装备产业化发展。
(二)培育壮大清洁生产产业。《方案》提出,支持开展重点领域清洁生产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培育一批核心技术企业和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同时创新清洁生产服务模式,探索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清洁生产服务支付机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责任追溯机制,健全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和咨询服务市场。
(三)深化清洁生产推行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方案》提出的创新探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核管理模式创新,探索推行分级管理模式,对重点企业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其他企业可适当简化审核程序。二是评价认证创新,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符合要求的视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三是结果应用创新,推动清洁生产审核与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有效衔接,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结果作为电价、信贷、环保管控等差异化政策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四是审核实施模式创新,开展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审核试点,研究将碳排放指标纳入清洁生产审核。五是区域协同推进机制创新,在区域发展重大战略中探索建立清洁生产协同推进机制,做到统一要求、联合推广、整体改造。
除此之外,《方案》还提出加强组织实施、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强化政策激励、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等组织保障,为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大举措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相信在《方案》的指导和推动下,到2025年我国一定能实现清洁生产推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等目标,形成清洁生产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有力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全面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作者:熊华文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主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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