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以来,各行各业都在积极制定碳减排具体路线图。目前在二氧化碳排放构成中,能源消费排放占排放总量的近90%。其中,电力行业碳排放又是大头。因此,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根本之策。
在新型电力系统中,新能源若要真正成为主体能源,其电量占比至少要达到50%,装机容量更要占总装机的大部分。尽管近10年来我国新能源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但距离成为主体能源还有很大的差距,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新能源发展的规模要求仍相差甚远。此外,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和不稳定性等特点,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带来的挑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能源的发展。
为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推动产业发展,2021年以来国家出台了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新型储能、分时电价机制等政策。这些政策中,既有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针对性举措,也有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具体部署。前不久,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全国绿色电力交易试点:首次绿色电力交易共17个省份259家市场主体参与,达成交易电量79.35亿千瓦时,预计将减少标煤燃烧243.6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07.18万吨。
以前,新能源发电主要由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由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机制去强制推动消纳。如今我国正式启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不仅有了专属的交易通道,还能在交易过程中将有意愿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用户区分出来,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直接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绿色电力消费,将从供需双侧发力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极大地助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发展。
绿电交易机制的建立施行,将有效对冲投资或购买调峰能力成本偏高的经营风险,对新能源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是提升绿电交易的优先级别。在电力市场交易和电网调度运行中,绿色电力优先组织、优先安排、优先执行、优先结算,保障绿色电力生产供应的优先地位,消除企业发展顾虑,推动供给侧绿色电力生产。
二是将绿电环境价值货币化和显性化。绿色电力所体现的环境价值将精准传导至新能源企业,引导新能源投资,激励其加大投入,带动绿色能源产业均衡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后,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意识逐渐提高,用户侧消费绿色电力意愿显著增强,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不断增加。
三是优化绿电产品设计,完善绿电服务,满足用户差异化的绿色电力消费需求。
四是实现绿电交易与绿证、消纳保障机制、碳交易机制等多类型机制的有效融合和合理衔接,充分保障绿电需求。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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