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利部网站消息,水利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攻坚目标:用两年时间,攻坚解决历次规划(方案)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遗留问题,完成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和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待实施项目的建设任务,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攻坚解决在建项目遗留问题。2020年底前,攻坚解决不少于30%历次规划(方案)中16472座在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遗留问题。2021年底前,攻坚解决不少于70%历次规划(方案)中16472座在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遗留问题。2022年6月底前,攻坚解决不少于100%历次规划(方案)中16472座在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遗留问题。
二是攻坚完成待实施项目建设任务。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中待实施的315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任务。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待实施的153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任务。2022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两个方案中全部待实施项目建设的收尾和验收工作。
通知要求,明确责任,攻坚解决在建项目遗留问题。组织对历次规划(方案)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开展集中核查,逐库形成遗留问题清单,建立遗留问题整改台账,科学确定年度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针对不同遗留问题类型和性质,分级分类完成整改。一是开展集中核查,摸清问题底数。二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三是明确整改要求,分类完成遗留问题整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年度整改责任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盯紧关键环节,攻坚完成待实施项目建设任务。对已列入实施方案的待实施项目,逐库组织安全鉴定,限期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及审批,盯紧项目法人建设管理首要责任,狠抓地方建设资金和工程验收管理,严格质量安全责任和市场主体责任监管,规范建设管理行为,按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一是组织开展安全鉴定,找准水库病险隐患。二是严格设计质量管理,及时完成方案审批。三是突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四是确保地方资金到位,完成除险加固目标任务。
通知还明确了攻坚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树立忧患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作为补短板、强监管的中心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地方负责的原则,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坚决打赢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战。
二是建立督办会商机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未按期完成遗留问题整改和待实施项目建设任务均列为重难点责任问题,实施月度督办会商。流域管理机构按流域管辖范围组织对重难点责任问题进行季度督办会商。水利部建立攻坚行动督办会商机制,协调解决重难点责任问题,强化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
三是严格主体责任监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攻坚主体责任不落实和未按期完成攻坚阶段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市场主体及其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并定期向水利部和省级人民政府报告。水利部将采取暗访、稽察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攻坚主体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市场主体及其责任人依法依规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社会监督。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实施督查激励措施的范畴,作为激励约束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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