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张湾区柏林镇新时代文化广场,张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
据了解,2020年以来,被告人秦某在张湾区柏林镇陈坡村齐家湾片区禁猎区,先后使用捕兽夹、高电压电容器架设电网猎捕黄鹿、猪獾、华南兔等野生动物。2023年12月4日16时许,途经此处的黄某,不慎被裸露在外的电网余电击伤,经张湾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人体损伤程度为电击伤,轻伤二级。
经张湾法院庭审,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依法应当予以没收,上交国库,扣押的野生动物制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被告人秦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张湾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白小凤表示,通过巡回庭审的方式进行普法教育,帮助更多人了解学习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良好效果, 呼吁全社会提高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视。
宣判结束后,张湾区人民法院还进行了生态保护法治宣讲,以司法审判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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