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我写了《谁来保护施正荣》,为被媒体无限抹黑的施正荣发声;六年后,小曹变老曹,现在,我想为因为光伏新政被推到风口浪尖的能源局说两句话。
这次出光伏新政的,给人感觉是一个“假”的能源局。此前我做出的《光伏的2018》判断,也是基于这些年来对于能源局主管部门的信任。
此次新政,很多蛛丝马迹显示,此次的政策制定,能源局很可能并没有话语权。
为什么这么说?虽然没有与能源局的领导有接触,但从这些年能源局的政策发展来分析也可以得出,这不符合能源局的行事风格,更不太可能是能源局的初衷。
这次新政表明,决策者接触光伏产业并没有多久。而政策的制定,是有传承的。
笔者来给各位简单分析下近十年能源局的举措,可以看到能源局在光伏领域的成熟轨迹和为行业做的贡献。
接盘
如图所示,光伏产业刚刚经历完金融危机洗礼,正步入第二个黄金周期,在时任最高领导去北京动物园的光伏展览视察仅数天后,相关部门出台了《金太阳》。时任能源局局长的张国宝正在台湾参加论坛,对媒体表示对此事不知情。直到2009年7月21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
所以可以看到《金太阳计划》与2009年敦煌特许权招标和2011年青海“1.15元/度”特许权招标截然不同,虽然都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过关于具体问题的讨论和争议,但其实可以看到这两个项目的DNA完全不同。
救市
2013年8月30,能源局像救世主一般,在光伏产业最黑暗之时,对外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了中国光伏标杆电价,而且根据光照分一二三档,从这里看就比较科学。
从这儿可以看出,经过几年的摸索,能源局定下了光伏产业的发展基调,如何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又不至于让一个受补贴的行业收益过高。
但此时还能看到能源局的一些稚嫩之处:2014年,在标杆电价颁布的一年,我写了《被玩坏的能源局》一文,指出限制路条、推动分布式这两件事上,做得不够到位或是考虑不够周到,如将分布式仍然看做是如同地面电站一般开发、建设,而没有考虑渠道成本,将B2B与B2C产业区别对待。
随后西部、西部等省份出现限电情况,光伏企业与地方政府希望通过倒逼机制,形成既定事实来让能源局默认接受,但限电是受物理条件限制,而不是行政能解决的。
神来之笔
随后2015年6月大同领跑者项目启动,笔者认为是光伏政策趋于成熟的表现,领跑者的话题我们看得太多,这里不做过多讨论,虽然企业之间常常争论不休,但从能源局的角度,通过区区1GW项目就让打破了光伏产业的“技术锁定”,简直是神来之笔。长达3年时间里,光伏产业技术大幅进步,能源局功不可没。
而二期三期中考虑到给高效产能一个平稳的应用台阶,领跑者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增加超级领跑者保证技术领先性。这个阶段能看出能源局考虑得更全面。但与此同时,因为有利可图,地方政府和光伏企业在没有足够条件的情况下就申报领跑者基地,也造成了许多问题。
但其实笔者相信,假以时日,这些都是能源局可以解决的。
突变
但在光伏加速实现平价上网的压力下,能源局从去年起,光伏政策制定的“狠”了许多。超低价的领跑者,和加速下调光伏补贴额度。但即使是这样,也能从中看到,能源局从中为光伏所做的斡旋,几次协调结果,是绝大多数光伏企业能够接受并理解的。
所以,笔者不相信这次这样的新政,出自能源局,这样的一个“十年光伏老兵”自己的意志。他们在光伏行业萌芽“为国护盘”,也在光伏离平价上网只有一步之遥时背锅。
如果关键决策者真的能看到,不妨于庙堂之外,看看江湖之远处,光伏人做了哪些利国利民的贡献。
最后,希望大家理解,他们只是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