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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三峡路 三峡青年说 | 兴建三峡工程是如何最终决策的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1-09-07 00:00:00

  

  

  

  

  

  

  上回说到,三峡工程进一步论证的最后结论是:三峡工程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有利。

  时间来到1989年7月21日,江泽民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不久,即到湖北视察长江防洪工作。他先是参观葛洲坝工程,接着又考察三峡大坝坝址,察看荆江大堤。这次实地考察,进一步加深了对三峡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1990年3月,在全国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召开之际,一些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建议将长江三峡工程列入“八五”计划,及早开工兴建。

  1990年7月,国务院听取三峡工程论证汇报。随后,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聘请163位专家组成地质与地震、水文与防洪、发电与电力系统、航运与泥沙、机电设备、工程规模、枢纽建筑物与施工、移民、生态与环境、投资估算、经济评价与资金筹措、综合等10个专题组,对论证后重新提出的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于1990年12月至1991年7月相继提出预审意见。1991年8月,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长江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认为三峡工程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国力是能够承担的,资金是可以筹措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予以批准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1991年10月至11月,全国政协视察团一行27人,赴四川、湖北、湖南三省考察三峡工程建设问题,提交了《全国政协视察团关于视察三峡工程情况的报告》,认为三峡工程综合效益巨大,经济上技术上可行,移民工作也是可以做好的,应抓紧时机及早上马。

  1991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峡工程考察组一行47人在四川、湖北、湖南就三峡工程有关问题进行了考察,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峡工程考察组关于三峡工程考察情况的汇报》,认为三峡工程效益显著,兴建条件已经具备,建议国务院尽早将三峡工程建设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1992年2月,江泽民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三峡工程问题。会议原则同意国务院关于三峡工程审查意见的汇报,并请国务院将兴建长江三峡工程议案提请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1992年3月16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提出:经过几十年来的治理实践和各种方案的反复研究和论证,为解决长江中下游的防洪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兴建三峡工程是综合治理的一项关键性措施。同时,三峡工程还有发电、航运、灌溉、供水和发展库区经济等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三峡工程的兴建,对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提高综合国力,具有重要意义。

  1992年3月20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3月21日,邹家华在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上作《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的说明》。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1767票赞成、177票反对、664票弃权、25人未按表决器通过了《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

  新华社报道留下了这样的文字:

  “掌声里,许多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掌声里,人们知道,在共和国年轻的历程里,她的最高权力机关专门对某项建设工程作出决策,这是第一次。它意味着一个中国人做了70年的梦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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