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福建省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启动招标,项目预算金额2.5亿人民币,垃圾处理费最高限价82元/吨,项目设计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日处理生活垃圾不低于400吨,包括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废气处理、炉渣处理、飞灰处理、污水处理直至生活垃圾处理完毕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项目所必须的预处理设施和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等。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24层9-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C(YX)Z23001
项目名称: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8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次招标为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设计采用炉排炉焚烧技术,日处理生活垃圾不低于400吨,包括垃圾接收计量、焚烧、余热发电、废气处理、炉渣处理、飞灰处理、污水处理直至生活垃圾处理完毕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项目所必须的预处理设施和与之配套的辅助设施等。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2.5亿元,建设周期为16个月。
2.本次招标为尤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BOT法人招标,中标人中标后须与尤溪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国企共同出资(股权比例:中标人80%,尤溪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国企共同出资20%)在尤溪县境内组建运营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所有事务。
3.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权30年(含建设期1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必须具有足以保证本项目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所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企业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2)投标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投标人的信用状况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等进行查询确认。投标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至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24层9-10室)
方式:现场购买(联系人:黄女士15859284653)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垃圾处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82元/吨。投标人报价不得大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尤溪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滨河大道6号(经贸大厦2层)
联系方式:陈先生13605969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九思汇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24层9-10室
联系方式:钟先生0598-8279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360596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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