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煤电企业日子“很难捱”

作者:张立宽 发布时间:2017-01-11   来源:中国电力网

再就是,越来越紧的环保压力也不可小觑,环境保护对我国的煤电企业影响越来越大。2013年《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出台后,《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马上配套出台。2014年,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要求煤电企业安装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煤电项目的环评、排污标准与排污总量、排污许可与排污费、环境信息公开、按日处罚等等条款犹如给煤电企业上了若干道“紧箍咒”。去年12月5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并列出了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18%、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15%等十二项约束性目标,而煤电企业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排放大户,这些物质正是形成雾霾的主题,因而这些约束性指标的“约束性”不言而喻;今年1月5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绿色标识认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电力需求侧管理,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另外,国家环保部日前印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煤电行业企业必须实现持证排污。排污许可证重点对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进行许可,从而使企业知晓自身责任,政府明确核查重点,公众掌握监督依据。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中的超标或超总量排放以及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可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直至关闭。凡此种种,环保,犹如给煤电企业布下一张张大网。当然,如今我国东部地区雾霾天气愈发严重,社会对有害气体排放怨声载道,国家有关部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排污企业采取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实属大势所趋、势在必然。

综上所述,煤电企业面对如此严峻、前所未有的经营形势、经营环境和经营压力,必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猛药去疴;进一步加强运营能力建设,降低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力争将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310克标煤/千瓦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大力降低经营成本等等。总之,煤电企业必须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以提升企业竞争力,共克时艰,化危为机,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承担应尽责任和义务。

作者简介:张立宽,男,汉族,河北大名人,北京语言大学双学士、澳门城市大学MBA。资深媒体人、评论员,能源观察员、全国煤炭交易数据中心分析师,中国电力网特约专家、特约撰稿人。曾任人民日报社京华时报国际新闻部主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刊《中国煤炭工业》杂志社编辑部主任。出版煤炭类专著5部,发表各类新闻报道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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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煤电,新能源,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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