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摸准了先走一步
有一种观点认为,电力体制改革没有达到国发〔2002〕5号文件要求的市场化目标,原因是国办发〔2007〕19号文和5号文都没有写出电改的时间和进度表。给出一个时间表好还是不给时间表好?能不能给出时间表?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是“摸着石头过河”,先完成一步,在这个基础上,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再迈出第二步。
回想改革开放30多年来走过的路,举个例子,当时人民银行的贷款贷多少钱还由国家计委来分配,在当时是很合理的,这样不乱,民航都归军队管,但是今天来看可能是一个笑话。但这是一个过程,不可能非常理想化。不顾历史发展阶段,全盘模仿照搬西方国家的做法,不是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可能是失败的。俄罗斯的休克疗法,全盘私有化都不成功,输配分开也走了回头路。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大家认识逐渐深化的过程。铁路改革一放就是十年,还是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步子好。
为了支付主辅分离的改革成本,方案中还设计了647万千瓦和920万千瓦的两笔资产,这些资产的处置后来也引发过争议。电力部门过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不光是发电,还有输配电,还有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又分了两大类,一类是电站的施工企业,一类是电网的施工企业,几乎每个省都有这样一个公司。这些公司都属于老电力公司管,这部分改革后归谁?当时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是明确的,在适当的时期要把它剥离出来,叫作主辅分离。改革的思路有几种方案,把辅业下放到各个省,但这些辅业企业不干。为什么他们不干?
因为他们长期是以“中央军”的身份出现,现在要下放到地方,怕吃亏,怕被歧视,架子身段放不下来。我们不希望在改革中产生过多的社会矛盾。如水电建设企业,当时效益并不好,离退休职工非常多。
我们改革有一条经验就是“摸着石头过河”,看准了的就改,不是一次都到位,如果想一次都到位,可能社会的负担就比较大。如果只做政企分开、厂网分开,虽然老电力部的人有意见,但是还不会波及到下面去。如果再把输配也分开,把主辅也分开,波及的人就更广了。比如说把各个地方的供电局划给各个地方政府管,或者是把施工企业划给地方政府去管,由于离退休职工这个包袱非常重,地方政府愿意不愿意接都是问题。这些问题都搞清楚再去改的话,估计两三年也改不动。走一步总比不走要强,所以当时就先完成一个阶段性的任务,这个阶段性的任务就是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第一个阶段性任务基本上达到了,把可能会引发更多反弹的问题留到以后适当的时机再去改。如果什么都想一步到位,可能三年五年都改不动。三年五年后情况一变说不定不改都有可能,就像铁路改革一样。现在有一些人在批评电力体制改革,他们应该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这个问题,那就比较好理解了。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即使放到国际上比较也是重大的改革成就。
5.“主辅分离为什么会滞后”
有观点认为,电网在分离辅业方面滞后。但这不能怪电网。有人说电网公司不愿意分离。其实不是,电网公司是愿意分离的。这些施工企业参差不齐,有一些还不错,有一些就很糟糕,电网公司怕长期捂在自己手里面,包括已经离退休的劳保问题怎么解决?谁来照顾他们?电网公司承接了原电力部的老干部工作。按道理,电力公司分家了,不应该是电网公司一家来承担。电网公司现在已经是企业了,不是政府,凭什么还要承接电力部的这类工作?但是现实情况就是这样。电网公司找过政府多次,希望尽快地把辅业剥离出去。为什么电力体制改革以后若干年都没有完成这个任务?5号文件下了以后,主要的任务目标达到了,实现了政企分开和厂网分开,大的格局已经形成了。这时机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电监会成立后,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交给了电监会,但是电监会一家来挑起改革的任务确实很困难,它是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一个事业单位去做这么大的动作,去进行主辅分开,或者是其他的改革,没有政府部门强有力的支持,确实很为难。有几个部门绕不过去,一个是国家发改委,一个是国资委,电监会既没有干部任免权也没有资产划拨权,怎么改?
所以后来就出现这样一个结构,组长是国家发改委主任来当,而办公室放在电监会,有什么事还得到国家发改委来开会,很难有效开展工作。主辅分开,电网公司是愿意的,但是分开以后交给谁,就是一个麻烦了。一种意见是施工企业下放到各个地方自己找饭吃,相当于现在建筑公司一样,这是一种市场化改革的想法,但是这个方案的阻力最大。另一个简单的操作办法是把所有的辅业、施工企业再成立一个公司。这个过程中,又发生了两件事情,一个是2008年的雨雪冰冻灾害,还有一次是汶川大地震。在这两次救灾中,电网的施工企业发挥了巨大作用,如果没有施工企业统一调动,后果不堪设想。四川汶川地震最严重的重灾区,一个是汶川,一个是茂县,电网全部垮塌以后,才知道这个网不是电网公司的,也不是地方的,而是私人的,是希望集团的,抢险时还得要求电网公司上。后来电网公司根据这两次救灾的实践提出电网的施工队伍还留在电网公司,而不要分出去。现在这个剥离方法简便易行,也满足了施工企业不愿下放到地方,或者完全独立走市场化道路的需要,主辅终于分离了,满足了舆论的需要。如果走市场化,就应该让它自己独立,让它自己找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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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摸准了先走一步
有一种观点认为,电力体制改革没有达到国发〔2002〕5号文件要求的市场化目标,原因是国办发〔2007〕19号文和5号文都没有写出电改的时间和进度表。给出一个时间表好还是不给时间表好?能不能给出时间表?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是“摸着石头过河”,先完成一步,在这个基础上,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再迈出第二步。
回想改革开放30多年来走过的路,举个例子,当时人民银行的贷款贷多少钱还由国家计委来分配,在当时是很合理的,这样不乱,民航都归军队管,但是今天来看可能是一个笑话。但这是一个过程,不可能非常理想化。不顾历史发展阶段,全盘模仿照搬西方国家的做法,不是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可能是失败的。俄罗斯的休克疗法,全盘私有化都不成功,输配分开也走了回头路。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大家认识逐渐深化的过程。铁路改革一放就是十年,还是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步子好。
为了支付主辅分离的改革成本,方案中还设计了647万千瓦和920万千瓦的两笔资产,这些资产的处置后来也引发过争议。电力部门过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不光是发电,还有输配电,还有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又分了两大类,一类是电站的施工企业,一类是电网的施工企业,几乎每个省都有这样一个公司。这些公司都属于老电力公司管,这部分改革后归谁?当时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是明确的,在适当的时期要把它剥离出来,叫作主辅分离。改革的思路有几种方案,把辅业下放到各个省,但这些辅业企业不干。为什么他们不干?
因为他们长期是以“中央军”的身份出现,现在要下放到地方,怕吃亏,怕被歧视,架子身段放不下来。我们不希望在改革中产生过多的社会矛盾。如水电建设企业,当时效益并不好,离退休职工非常多。
我们改革有一条经验就是“摸着石头过河”,看准了的就改,不是一次都到位,如果想一次都到位,可能社会的负担就比较大。如果只做政企分开、厂网分开,虽然老电力部的人有意见,但是还不会波及到下面去。如果再把输配也分开,把主辅也分开,波及的人就更广了。比如说把各个地方的供电局划给各个地方政府管,或者是把施工企业划给地方政府去管,由于离退休职工这个包袱非常重,地方政府愿意不愿意接都是问题。这些问题都搞清楚再去改的话,估计两三年也改不动。走一步总比不走要强,所以当时就先完成一个阶段性的任务,这个阶段性的任务就是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第一个阶段性任务基本上达到了,把可能会引发更多反弹的问题留到以后适当的时机再去改。如果什么都想一步到位,可能三年五年都改不动。三年五年后情况一变说不定不改都有可能,就像铁路改革一样。现在有一些人在批评电力体制改革,他们应该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这个问题,那就比较好理解了。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即使放到国际上比较也是重大的改革成就。
5.“主辅分离为什么会滞后”
有观点认为,电网在分离辅业方面滞后。但这不能怪电网。有人说电网公司不愿意分离。其实不是,电网公司是愿意分离的。这些施工企业参差不齐,有一些还不错,有一些就很糟糕,电网公司怕长期捂在自己手里面,包括已经离退休的劳保问题怎么解决?谁来照顾他们?电网公司承接了原电力部的老干部工作。按道理,电力公司分家了,不应该是电网公司一家来承担。电网公司现在已经是企业了,不是政府,凭什么还要承接电力部的这类工作?但是现实情况就是这样。电网公司找过政府多次,希望尽快地把辅业剥离出去。为什么电力体制改革以后若干年都没有完成这个任务?5号文件下了以后,主要的任务目标达到了,实现了政企分开和厂网分开,大的格局已经形成了。这时机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电监会成立后,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交给了电监会,但是电监会一家来挑起改革的任务确实很困难,它是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一个事业单位去做这么大的动作,去进行主辅分开,或者是其他的改革,没有政府部门强有力的支持,确实很为难。有几个部门绕不过去,一个是国家发改委,一个是国资委,电监会既没有干部任免权也没有资产划拨权,怎么改?
所以后来就出现这样一个结构,组长是国家发改委主任来当,而办公室放在电监会,有什么事还得到国家发改委来开会,很难有效开展工作。主辅分开,电网公司是愿意的,但是分开以后交给谁,就是一个麻烦了。一种意见是施工企业下放到各个地方自己找饭吃,相当于现在建筑公司一样,这是一种市场化改革的想法,但是这个方案的阻力最大。另一个简单的操作办法是把所有的辅业、施工企业再成立一个公司。这个过程中,又发生了两件事情,一个是2008年的雨雪冰冻灾害,还有一次是汶川大地震。在这两次救灾中,电网的施工企业发挥了巨大作用,如果没有施工企业统一调动,后果不堪设想。四川汶川地震最严重的重灾区,一个是汶川,一个是茂县,电网全部垮塌以后,才知道这个网不是电网公司的,也不是地方的,而是私人的,是希望集团的,抢险时还得要求电网公司上。后来电网公司根据这两次救灾的实践提出电网的施工队伍还留在电网公司,而不要分出去。现在这个剥离方法简便易行,也满足了施工企业不愿下放到地方,或者完全独立走市场化道路的需要,主辅终于分离了,满足了舆论的需要。如果走市场化,就应该让它自己独立,让它自己找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