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能源局在武汉组织召开了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情况通报会。省能源局董宏彬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省扶贫办、省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省太阳能协会、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光伏投资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2014年和2015年全省光伏电站建设情况和剩余规模指标调整分配原则,组织学习了国家关于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政策和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的有关要求。
董宏彬副局长指出,光伏扶贫是国家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各地应结合实际建设条件因地制宜组织实施。一是实施方案要体现精准扶贫的要求,项目所需土地、资金、电网接入等条件应落实,确保电站效益好、贫困户每年能获得稳定收益;二是各地要通过整合各类财政资金、争取低息贷款、企业捐赠、对口帮扶单位支持等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落实;三是各地要择优选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要把好主要设备产品质量关,确保光伏扶贫工程质量;四是尽快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待国家审核通过后,严格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同时强调光伏扶贫项目不得倒卖。
会议强调,鉴于2014和2015年全省已备案的光伏电站大部分未按国家和省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为督促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规模指标,对剩余的年度规模指标不再分配到具体项目,由省级统筹管理,并按照先建先得的原则进行分配。
会上,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就支持我省光伏项目建设和光伏扶贫工作进行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