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两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已于昨日重磅召开,国企改革、环境治理、可再生能源发展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下面我们重点关注电力能源领域的话题。
据了解,今年电力能源领域全国代表委员约150人参加两会,具体来看:光伏行业的有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刘汉元主席等。
其中,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带来了《关于加快解决光伏补贴拖欠问题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提案》《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土地税费政策的提案》《关于无补贴分布式光伏项目允许自主招标的提案》《关于完善电力业务许可证豁免范围的提案》《关于进一步促进清洁供暖规范发展的提案》等12份提案,其建议包括:
一、加快解决光伏补贴拖欠问题
1、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和补贴申报、审批、拨付方式,缩短补贴发放周期,同时免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在征收、发放过程中的各种税费,以真正减轻企业的负担。
2、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建立绿证市场,启动绿色电力证书强制性约束交易。
3、提高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弥补资金缺口。
4、出台配套政策,鼓励装机容量较大的企业发行绿债,对拖欠补贴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5、财政部发行补贴式国债,既能解决补贴资金来源,也提升金融机构对光伏产业的信用评级,带动更多资金解决补贴拖欠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
1、延续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并且形成长效机制,不加时间限制。
2、参照大型水力发电站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模式,对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实行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优惠政策。
3、比照小水电,对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光伏电站实行3%计征增值税。
三、完善光伏发电土地税费政策
根据国家现行的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结合光伏发电企业光伏方阵用地的实际情况,尽快明确光伏方阵用地适用的优惠政策,以便各地执行。
四、无补贴分布式光伏项目允许自主招标
相关部门在《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中作补充规定: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电力、新能源项目,且装机容量小于6MW(不含),无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工程项目(尤其是工商业屋顶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五、完善电力业务许可证豁免范围
1、尽快出台《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
2、或在2019年4月9日151号文到期前,出台新的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进一步扩大、细化豁免发电业务的电力业务许可范围,明确相关备案或核准的条件,实施负面清单制度,促进分布式发电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促进清洁供暖规范发展
1、建立“政府指导+市场导向”的“煤改电、煤改气”社会化运行机制。在城市供热骨干网以公有制、混合式为主体的布局下,鼓励中、大型供热项目采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及具有技术、资金、服务等优势的实力企业进入这个行业,提供BOT、BOO、PPP、EMC等多种商业模式,打造多种主体经营形式的供暖体制,保证项目改造的快速建设及长期稳定运行。
2、鼓励开展“绿色高效清洁能源项目”的申报及补贴制度。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构建绿色高效清洁能源相关设备标准体系,建立倾向绿色用能、低能耗高COP综合比值的“绿色高效清洁能源项目”的申报及补贴制度,确保以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热泵”集成系统为代表的分布式社区集中供暖项目,优先纳入到补贴目录中,将专项补贴直接补贴到投资企业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供暖设备企业、供热企业的参与度,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3、配套专项电价及税收优惠政策。供能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服务特征,建议政府在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主要税种上给予减免优惠,降低清洁供暖项目的非技术性成本支出;出台长期稳定和持续的供暖专用运行电价补贴政策,为供暖保障企业经营减负,创造稳定的投资预期。
4、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部分南方地区城市试点推行清洁集中供暖,特别是新建的公建单位和大型公共设施、高档居民社区和工业园区优先推行。在有条件的集中连片城镇,鼓励优先推行分布式集中供热项目。相对于分户式的家庭供暖,集中供暖具有综合投资成本较低、大幅节约能源资源、使用方便、由专人维护值守管理、大幅降低各类供热导致的安全事故率等优势,大幅提高居民的幸福感。
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刘汉元主席主要针对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减轻光伏产业税费负担、释放市场流动性、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一、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向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发展目标
1、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指示,制定更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达到20%、2030年30%、2050年超过50%;
2、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方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
3、减免可再生能源税费,加快我国能源转型步伐。
二、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
1、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
2、实现企业利息成本进项税可抵扣,并将光伏发电企业纳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范围;
3、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
三、遵循成功发展经验支持经济持续向好高质量发展
1、从当前看,持续释放流动性,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充分认识到适度积极的CPI预期,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和助推剂,在宏观调控时应积极引导和管理这一指标;
2、从长远看,改革税制、减税轻负,让企业轻装上阵。
四、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实现税收公平
1、建议免征水产养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2、建议免征水产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和印花税,允许农产品收购跨省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主要提出了三个建议:
1、针对风能和光伏发电的间歇性特点,在西部大力建设光伏和风力发电设施并配套建设锂离子储能电站,来减少对电网稳定运行的影响,提高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占比;
2、加快推进西电东输,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清洁的电力能源;
3、通过大规模推广新能源汽车,使之成为分布式储能设施,与电网智能互动,发挥移峰填谷的作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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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两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已于昨日重磅召开,国企改革、环境治理、可再生能源发展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下面我们重点关注电力能源领域的话题。
据了解,今年电力能源领域全国代表委员约150人参加两会,具体来看:光伏行业的有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刘汉元主席等。
其中,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带来了《关于加快解决光伏补贴拖欠问题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提案》《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土地税费政策的提案》《关于无补贴分布式光伏项目允许自主招标的提案》《关于完善电力业务许可证豁免范围的提案》《关于进一步促进清洁供暖规范发展的提案》等12份提案,其建议包括:
一、加快解决光伏补贴拖欠问题
1、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和补贴申报、审批、拨付方式,缩短补贴发放周期,同时免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在征收、发放过程中的各种税费,以真正减轻企业的负担。
2、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建立绿证市场,启动绿色电力证书强制性约束交易。
3、提高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弥补资金缺口。
4、出台配套政策,鼓励装机容量较大的企业发行绿债,对拖欠补贴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5、财政部发行补贴式国债,既能解决补贴资金来源,也提升金融机构对光伏产业的信用评级,带动更多资金解决补贴拖欠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
1、延续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并且形成长效机制,不加时间限制。
2、参照大型水力发电站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模式,对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实行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优惠政策。
3、比照小水电,对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光伏电站实行3%计征增值税。
三、完善光伏发电土地税费政策
根据国家现行的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结合光伏发电企业光伏方阵用地的实际情况,尽快明确光伏方阵用地适用的优惠政策,以便各地执行。
四、无补贴分布式光伏项目允许自主招标
相关部门在《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中作补充规定: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情形的电力、新能源项目,且装机容量小于6MW(不含),无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工程项目(尤其是工商业屋顶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五、完善电力业务许可证豁免范围
1、尽快出台《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
2、或在2019年4月9日151号文到期前,出台新的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进一步扩大、细化豁免发电业务的电力业务许可范围,明确相关备案或核准的条件,实施负面清单制度,促进分布式发电项目持续健康发展。
六、进一步促进清洁供暖规范发展
1、建立“政府指导+市场导向”的“煤改电、煤改气”社会化运行机制。在城市供热骨干网以公有制、混合式为主体的布局下,鼓励中、大型供热项目采用市场化手段,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及具有技术、资金、服务等优势的实力企业进入这个行业,提供BOT、BOO、PPP、EMC等多种商业模式,打造多种主体经营形式的供暖体制,保证项目改造的快速建设及长期稳定运行。
2、鼓励开展“绿色高效清洁能源项目”的申报及补贴制度。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构建绿色高效清洁能源相关设备标准体系,建立倾向绿色用能、低能耗高COP综合比值的“绿色高效清洁能源项目”的申报及补贴制度,确保以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热泵”集成系统为代表的分布式社区集中供暖项目,优先纳入到补贴目录中,将专项补贴直接补贴到投资企业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供暖设备企业、供热企业的参与度,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3、配套专项电价及税收优惠政策。供能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服务特征,建议政府在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主要税种上给予减免优惠,降低清洁供暖项目的非技术性成本支出;出台长期稳定和持续的供暖专用运行电价补贴政策,为供暖保障企业经营减负,创造稳定的投资预期。
4、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引导部分南方地区城市试点推行清洁集中供暖,特别是新建的公建单位和大型公共设施、高档居民社区和工业园区优先推行。在有条件的集中连片城镇,鼓励优先推行分布式集中供热项目。相对于分户式的家庭供暖,集中供暖具有综合投资成本较低、大幅节约能源资源、使用方便、由专人维护值守管理、大幅降低各类供热导致的安全事故率等优势,大幅提高居民的幸福感。
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刘汉元主席主要针对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减轻光伏产业税费负担、释放市场流动性、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一、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向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发展目标
1、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推动我国能源革命的重要指示,制定更积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非化石能源占比2020年达到20%、2030年30%、2050年超过50%;
2、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配套实施方案,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
3、减免可再生能源税费,加快我国能源转型步伐。
二、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
1、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
2、实现企业利息成本进项税可抵扣,并将光伏发电企业纳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还范围;
3、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
三、遵循成功发展经验支持经济持续向好高质量发展
1、从当前看,持续释放流动性,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充分认识到适度积极的CPI预期,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和助推剂,在宏观调控时应积极引导和管理这一指标;
2、从长远看,改革税制、减税轻负,让企业轻装上阵。
四、降低水产行业税费负担实现税收公平
1、建议免征水产养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2、建议免征水产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和印花税,允许农产品收购跨省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主要提出了三个建议:
1、针对风能和光伏发电的间歇性特点,在西部大力建设光伏和风力发电设施并配套建设锂离子储能电站,来减少对电网稳定运行的影响,提高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和发电占比;
2、加快推进西电东输,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清洁的电力能源;
3、通过大规模推广新能源汽车,使之成为分布式储能设施,与电网智能互动,发挥移峰填谷的作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