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印发《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及深度规定》

  III.说明书编制要求

  一、核电厂项目概况

  (一)厂址简述

  1.应说明厂址地理位置及附近城镇等概况。

  2.应说明厂址区域地形地貌、地震地质情况、主要气象参数等。

  3.应说明区域交通运输条件和厂外道路设置方案。

  (二)装机规模和总体规划

  1.应说明本期工程的机组型式和规划建设规模;如为扩建工程,应说明已建机组情况和本期机组的建设安排(包括开工和投产日期)。

  2.应说明全厂总体规划方案。

  3.应说明本期工程采用的核电技术方案和主要特点。

  4.应说明本期工程投资方、建设方、设计方、营运方、主要承建单位(如已确定)等。

  5.应说明本期工程消防设计范围。

  二、核电厂消防设计总要求

  (一)消防设计依据

  1.法律法规

  应说明本期工程消防设计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名称和实施日期。

  2.规范标准

  (1)应说明工程本期消防设计所执行的规范标准名称、编号、实施日期。

  (2)如采用国外标准,应提供外文原版,并在必要时提供中文翻译版本,并说明采用国外标准的理由;当使用国外标准且在有适用的国内标准时不应低于国内标准要求。

  (3)若按核岛、常规岛、BOP分别选择所执行的消防标准,应说明所选用的消防标准及理由。

  (二)消防设计目的

  应说明本期工程消防设计主要目的和方针。

  (三)消防设计准则

  1.消防设计原则

  (1)应明确设计同时发生火灾次数。

  (2)应说明火灾预防和限制火灾蔓延措施。

  (3)应说明消防设施(防火屏障、火灾自动报警、灭火、防烟和排烟等)基本功能要求。

  2.消防设计基准

  (1)应说明一般设计基准、人员安全和设备不可用的设计基准。

  (2)应说明消防设备安全分级、抗震分类、质保要求原则。

  3.设计接口

  应说明核岛、常规岛、BOP的消防设计范围、设计分工、设计内容、分界点、职责。

  三、火灾危害性分析及防火分区

  1.应对核岛重要消防对象进行初步火灾危害性分析,并简要说明所采用的火灾危害性分析方法。

  2.应进行防火区划分,说明防火区/防火小区类型、划分原则及其防火屏障耐火要求。

  3.应对各厂房重点区域(与核安全相关或火灾风险集中的区域)的主要防火分区划分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被保护对象名称、火灾风险、防火区/防火小区类型及其防火屏障的耐火特性)。

  4.当对重要消防对象进行火灾荷载定量计算时,应列表给出厂房内重要区域(核安全相关设备区域、火灾荷载较高区域等)的防火区/防火小区面积、可燃物/特殊火险、总火灾荷载、火灾荷载密度、火灾持续时间、边界耐火极限、火灾探测方式和灭火设施等(附表1)。例如:反应堆厂房、电气厂房、辅助厂房、安全厂房、燃料厂房、放射性废物厂房、柴油发电机厂房等。

  5.应说明开展火灾薄弱环节分析或安全停堆分析的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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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印发《核电厂初步设计消防专篇内容及深度规定》

发布时间:2018-12-21   来源:电力网

  III.说明书编制要求

  一、核电厂项目概况

  (一)厂址简述

  1.应说明厂址地理位置及附近城镇等概况。

  2.应说明厂址区域地形地貌、地震地质情况、主要气象参数等。

  3.应说明区域交通运输条件和厂外道路设置方案。

  (二)装机规模和总体规划

  1.应说明本期工程的机组型式和规划建设规模;如为扩建工程,应说明已建机组情况和本期机组的建设安排(包括开工和投产日期)。

  2.应说明全厂总体规划方案。

  3.应说明本期工程采用的核电技术方案和主要特点。

  4.应说明本期工程投资方、建设方、设计方、营运方、主要承建单位(如已确定)等。

  5.应说明本期工程消防设计范围。

  二、核电厂消防设计总要求

  (一)消防设计依据

  1.法律法规

  应说明本期工程消防设计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名称和实施日期。

  2.规范标准

  (1)应说明工程本期消防设计所执行的规范标准名称、编号、实施日期。

  (2)如采用国外标准,应提供外文原版,并在必要时提供中文翻译版本,并说明采用国外标准的理由;当使用国外标准且在有适用的国内标准时不应低于国内标准要求。

  (3)若按核岛、常规岛、BOP分别选择所执行的消防标准,应说明所选用的消防标准及理由。

  (二)消防设计目的

  应说明本期工程消防设计主要目的和方针。

  (三)消防设计准则

  1.消防设计原则

  (1)应明确设计同时发生火灾次数。

  (2)应说明火灾预防和限制火灾蔓延措施。

  (3)应说明消防设施(防火屏障、火灾自动报警、灭火、防烟和排烟等)基本功能要求。

  2.消防设计基准

  (1)应说明一般设计基准、人员安全和设备不可用的设计基准。

  (2)应说明消防设备安全分级、抗震分类、质保要求原则。

  3.设计接口

  应说明核岛、常规岛、BOP的消防设计范围、设计分工、设计内容、分界点、职责。

  三、火灾危害性分析及防火分区

  1.应对核岛重要消防对象进行初步火灾危害性分析,并简要说明所采用的火灾危害性分析方法。

  2.应进行防火区划分,说明防火区/防火小区类型、划分原则及其防火屏障耐火要求。

  3.应对各厂房重点区域(与核安全相关或火灾风险集中的区域)的主要防火分区划分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被保护对象名称、火灾风险、防火区/防火小区类型及其防火屏障的耐火特性)。

  4.当对重要消防对象进行火灾荷载定量计算时,应列表给出厂房内重要区域(核安全相关设备区域、火灾荷载较高区域等)的防火区/防火小区面积、可燃物/特殊火险、总火灾荷载、火灾荷载密度、火灾持续时间、边界耐火极限、火灾探测方式和灭火设施等(附表1)。例如:反应堆厂房、电气厂房、辅助厂房、安全厂房、燃料厂房、放射性废物厂房、柴油发电机厂房等。

  5.应说明开展火灾薄弱环节分析或安全停堆分析的原则要求。

      关键词:电力, 能源局,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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