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煤电矛盾,煤电联营近年来屡被提及,但实施进程并不十分顺利。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2018年度全国煤炭交易大会上表示“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煤电联营相关鼓励政策”。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煤电联营促进产业升级的补充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了对煤电联营的一系列支持措施。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煤企与电企对此表示欢迎,多位专家却表示,煤电联营只是一剂治标不治本的“止痛针”,无法真正化解煤电矛盾,甚至会阻碍我国能源转型进程。要真正解决煤电矛盾,仍需加快推动煤炭与电力的市场化改革,尤其是电力体制改革。
“把肉放进同一个锅里”
煤电联营是指煤炭和电力生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资本融合、兼并重组、相互参股、战略合作、长期稳定协议、资产联营和一体化项目等方式,将煤炭、电力上下游产业有机融合的能源企业发展模式,其中煤电一体化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方式。
事实上,近年来每次煤电矛盾凸显时,煤电联动、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就会成为业内呼吁的解决“煤电顶牛”办法。国家相关部门也多次出台文件或口头强调推动煤电联营。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就印发了《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
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煤电联营具备了一定规模。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煤电装机9.8亿千瓦,其中煤企参股、控股电厂权益装机容量为3亿千瓦,占比27.1%。而2017年原神华集团与原国电集团合并为国家能源集团则被视为煤电联营的一次成功案例。
“长期以来,煤和电处于‘跷跷板’的两端,一头起来,另一头就相应落下,在现行体制下,煤电联营是煤炭产业链利益协同的好办法,犹如‘把肉放进同一个锅里’可以提升煤企和电企的抗风险能力。”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袁家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山西某大型煤企相关负责人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在煤矿附近建设坑口电厂,可以通过运输皮带运煤,不仅大大节省运输成本,也减少了环境污染。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降低煤价下跌对煤企的压力。
“煤电联营符合煤企与电企发展规律,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实现煤电联营可以延伸产业链、稳定所需煤炭价格,控制燃料成本。”一位不愿具名的电力央企相关负责人表示看好煤电联营,但他同时表示,电企进入煤炭领域需选好时机,不宜在煤价过高时做煤电联营,否则将付出太高成本。
或阻碍能源转型进程
记者注意到,《通知》针对煤电联营提出了多项“优先”的支持政策,如优先将煤电联营项目纳入发展规划、优先对实施煤电联营的项目办理核准手续、优先释放煤电联营企业优质产能、优先安排煤电联营企业运力、优先落实煤电联营煤矿去产能债券债务处理措施、优先对煤电联营提供投融资支持、优先将煤电联营纳入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清洁能源消纳产业园区等试点等。
但是,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通知》将产生的作用并不乐观。
“煤电矛盾在近20年时间里不断反复,煤价高时,电企亏损,电企盈利时,煤企亏损,作为解决办法的煤电联营也多次获政策支持,但每次效果都不明显,此次也难保是‘狼来了’的又一次上演。”林伯强坦言。
“发电和煤炭是两种不同业务,如何调动两类企业联营的积极性首先就是一个问题。”林伯强表示,在实际操作中,虽然有原神华集团与原国电集团合并为国家能源集团的成功先例,但这种模式很难复制,因为二者都是央企,比较好协调。而目前除中煤集团外,国内其他煤企主要为地方企业,但电力资产主要集中在央企,如果央企和地方企业联营,将牵涉更多难题,难以保证联营效果。
采访中,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则表达了更为激烈的反对意见:“此时推行煤电联营,无疑是与国际趋势和我国的低碳转型要求背道而驰。”
该专家认为,从目前的国际主流来看,综合型能源企业中化石能源部分的占比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而如果我国继续推动煤电联营,无疑会更加巩固化石能源地位。
“同时,《意见》中出台了多项鼓励措施,或会刺激煤炭和煤电出现增量。而事实上,当前我国煤炭的结构性过剩态势尚未根本改变,煤电也存在产能过剩风险。”上述专家进一步表示,现在把煤炭和煤电两种需要逐步降低消费比重的力量捆在一起,从中长期发展来看,实际是降低了减煤速度,阻碍了能源转型和经济结构转型进程。
市场化改革是根本
《通知》称,煤电联营是保证煤炭、电力两个行业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缓解煤电矛盾,优化配置资源;有助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增加科学有效供给;有助于稳定煤电行业燃料供应,提高煤电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有利于资源协调开发,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对此,袁家海表示,“煤电顶牛”的根本原因是“市场煤”和“计划电”之间的矛盾,煤价随市场波动,但电价却不能灵活地体现出煤价变化。
“在推行了3年左右的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后,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施行的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我们依稀看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曙光。”对于解决“煤电顶牛”的办法,袁家海认为,加快建设市场化的电力体制改革是根本之道。
林伯强则认为,煤电联营是“通过企业内部来消化政府不愿调整电价”的一种退而求其次的办法,因为考虑到电价上调会影响到下游企业生产,政府不能盲目上调电价,所以只得采用煤电联营。“但解决煤电矛盾的根本办法是煤电联动。”林伯强强调。
前述不愿具名的专家表达了类似观点。该专家进一步表示,煤电联营或会阻碍电力市场化进程。因为推动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联合,从某种意义上,将更加有利于政府对该领域的调控,这显然与市场化进程相悖。“而且,过度兼并重组,组建大型、特大型煤炭、电力一体化集团,极易形成寡头垄断,难以真正实现市场化竞争。”
“煤炭和电力市场化,以及降低化石能源消费都是能源转型的重要内容。转型不可能没有痛苦。但人为阻断这种痛苦,也就阻碍了能源转型。”前述专家进一步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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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煤电矛盾,煤电联营近年来屡被提及,但实施进程并不十分顺利。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2018年度全国煤炭交易大会上表示“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煤电联营相关鼓励政策”。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煤电联营促进产业升级的补充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了对煤电联营的一系列支持措施。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煤企与电企对此表示欢迎,多位专家却表示,煤电联营只是一剂治标不治本的“止痛针”,无法真正化解煤电矛盾,甚至会阻碍我国能源转型进程。要真正解决煤电矛盾,仍需加快推动煤炭与电力的市场化改革,尤其是电力体制改革。
“把肉放进同一个锅里”
煤电联营是指煤炭和电力生产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资本融合、兼并重组、相互参股、战略合作、长期稳定协议、资产联营和一体化项目等方式,将煤炭、电力上下游产业有机融合的能源企业发展模式,其中煤电一体化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方式。
事实上,近年来每次煤电矛盾凸显时,煤电联动、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就会成为业内呼吁的解决“煤电顶牛”办法。国家相关部门也多次出台文件或口头强调推动煤电联营。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就印发了《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
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煤电联营具备了一定规模。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煤电装机9.8亿千瓦,其中煤企参股、控股电厂权益装机容量为3亿千瓦,占比27.1%。而2017年原神华集团与原国电集团合并为国家能源集团则被视为煤电联营的一次成功案例。
“长期以来,煤和电处于‘跷跷板’的两端,一头起来,另一头就相应落下,在现行体制下,煤电联营是煤炭产业链利益协同的好办法,犹如‘把肉放进同一个锅里’可以提升煤企和电企的抗风险能力。”华北电力大学教授袁家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山西某大型煤企相关负责人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在煤矿附近建设坑口电厂,可以通过运输皮带运煤,不仅大大节省运输成本,也减少了环境污染。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降低煤价下跌对煤企的压力。
“煤电联营符合煤企与电企发展规律,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实现煤电联营可以延伸产业链、稳定所需煤炭价格,控制燃料成本。”一位不愿具名的电力央企相关负责人表示看好煤电联营,但他同时表示,电企进入煤炭领域需选好时机,不宜在煤价过高时做煤电联营,否则将付出太高成本。
或阻碍能源转型进程
记者注意到,《通知》针对煤电联营提出了多项“优先”的支持政策,如优先将煤电联营项目纳入发展规划、优先对实施煤电联营的项目办理核准手续、优先释放煤电联营企业优质产能、优先安排煤电联营企业运力、优先落实煤电联营煤矿去产能债券债务处理措施、优先对煤电联营提供投融资支持、优先将煤电联营纳入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清洁能源消纳产业园区等试点等。
但是,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通知》将产生的作用并不乐观。
“煤电矛盾在近20年时间里不断反复,煤价高时,电企亏损,电企盈利时,煤企亏损,作为解决办法的煤电联营也多次获政策支持,但每次效果都不明显,此次也难保是‘狼来了’的又一次上演。”林伯强坦言。
“发电和煤炭是两种不同业务,如何调动两类企业联营的积极性首先就是一个问题。”林伯强表示,在实际操作中,虽然有原神华集团与原国电集团合并为国家能源集团的成功先例,但这种模式很难复制,因为二者都是央企,比较好协调。而目前除中煤集团外,国内其他煤企主要为地方企业,但电力资产主要集中在央企,如果央企和地方企业联营,将牵涉更多难题,难以保证联营效果。
采访中,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则表达了更为激烈的反对意见:“此时推行煤电联营,无疑是与国际趋势和我国的低碳转型要求背道而驰。”
该专家认为,从目前的国际主流来看,综合型能源企业中化石能源部分的占比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而如果我国继续推动煤电联营,无疑会更加巩固化石能源地位。
“同时,《意见》中出台了多项鼓励措施,或会刺激煤炭和煤电出现增量。而事实上,当前我国煤炭的结构性过剩态势尚未根本改变,煤电也存在产能过剩风险。”上述专家进一步表示,现在把煤炭和煤电两种需要逐步降低消费比重的力量捆在一起,从中长期发展来看,实际是降低了减煤速度,阻碍了能源转型和经济结构转型进程。
市场化改革是根本
《通知》称,煤电联营是保证煤炭、电力两个行业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缓解煤电矛盾,优化配置资源;有助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增加科学有效供给;有助于稳定煤电行业燃料供应,提高煤电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有利于资源协调开发,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对此,袁家海表示,“煤电顶牛”的根本原因是“市场煤”和“计划电”之间的矛盾,煤价随市场波动,但电价却不能灵活地体现出煤价变化。
“在推行了3年左右的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后,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施行的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我们依稀看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曙光。”对于解决“煤电顶牛”的办法,袁家海认为,加快建设市场化的电力体制改革是根本之道。
林伯强则认为,煤电联营是“通过企业内部来消化政府不愿调整电价”的一种退而求其次的办法,因为考虑到电价上调会影响到下游企业生产,政府不能盲目上调电价,所以只得采用煤电联营。“但解决煤电矛盾的根本办法是煤电联动。”林伯强强调。
前述不愿具名的专家表达了类似观点。该专家进一步表示,煤电联营或会阻碍电力市场化进程。因为推动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联合,从某种意义上,将更加有利于政府对该领域的调控,这显然与市场化进程相悖。“而且,过度兼并重组,组建大型、特大型煤炭、电力一体化集团,极易形成寡头垄断,难以真正实现市场化竞争。”
“煤炭和电力市场化,以及降低化石能源消费都是能源转型的重要内容。转型不可能没有痛苦。但人为阻断这种痛苦,也就阻碍了能源转型。”前述专家进一步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