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专业选手犯了一个业余错误。”在华电陕西一位营销负责人看来,近几个月华电集团旗下瑶池电厂与几家售电公司之间的纠纷颇显“业余”。
今年下半年陕西直供电售电市场一度出现“对峙”局面:瑶池电厂与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意向性协议,但之后却表示不能按照协议履行;售电公司认为其“违约”,甚至指责电厂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采访核心当事人了解到,两者本来合作顺利。瑶池电厂以相对低价获得市场份额,售电公司购得低价电,各取所需。但在双方的意向性协议提交给相关部门之前,陕西省发改委为防止恶意竞争,一纸通告限定了电厂交易的额度。根据该规定,瑶池电厂签约额度已达到了其能够交易限额的近10倍。瑶池电厂与售电公司的“僵持”由此开始,作为直接监管机构的陕西省发改委也面临一场监管智慧的考验。
为何要在交易过程中发文限制交易量?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目的是防止在陕西省电力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发电企业为抢夺电量而恶性竞争,导致价格剧烈波动等情况。
僵局博弈:售电公司控诉电厂“违约”
9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北京华电集团大厦的酒店里见到了一脸愁苦的吴风(化名)。交谈过程中,吴风不时接到电话——与电厂交涉,也要安抚客户。
5月份,吴风的售电公司与华电旗下瑶池电厂签订了超过20亿度的购售电意向性协议。6月29日,双方所签协议交至陕西省发改委相关部门。本以为这次合作可以顺利完成,但在8月5日,瑶池电厂相关工作人员在未经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向吴风发送说明函要求单方终止上述协议。
当时瑶池电厂方面给出的原因是签订的协议降价幅度太大,想要提高交易价格。吴风说,对于电厂的终止要求,售电公司显然不会同意。
对于瑶池电厂的做法,吴风的公司立即作出了“回击”。8月6日,也就是瑶池电厂发函的第二天,吴风所在公司给瑶池电厂发去律师函,要求继续履行协议。同时,也向陕西省发改委反映这种终止协议的行为属于“毁约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双方争执逐步升级。
就协议效力,华电陕西一位营销负责人认为,这是一个意向性协议,其中有两个关键要素:意向性协议上面写明,要经过陕西省发改委组织的安全校核等环节在网站上公布以后,才具备法律效力;电量要以电网公司的校核数为准。
“这是一个意向性协议,协议上也写明了生效条件。现在很多人认为,‘签字画押了就生效’,这是一个不完全准确的表述。”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写明了生效条件,那么只有生效条件满足以后,才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在电力市场交易中,未经交易机构成交确认的购售电意向性协议是否具有约束效力?陕西省发改委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未经交易机构成交确认、我委官方网站发布的购售电意向协议并非市场出现结果,我们不予认可。”
不过,吴风认为,双方协议“白纸黑字”,陕西省发改委公布的电量也是以这份意向性协议的内容为依据。在市场交易中,双方签订的协议应该理应有效。如果没有效力,售电公司也不会根据这个协议内容与下游客户签订相应的合同。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不能够按照约定的价格卖电,吴风的售电公司有可能遭受严重损失。吴风介绍,他们比照与发电公司的签约价格同下游客户签订协议。一些下游用电企业用户为了稳妥起见,还要求吴风所在公司预付了上千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果协议不能按时执行,售电公司面临的不只是保证金收不回的风险,还可能会被下游客户追责索赔。
双方商议无果,8月和9月,吴风先后两次前往华电集团寻求解决方案,希望华电集团督促旗下公司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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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专业选手犯了一个业余错误。”在华电陕西一位营销负责人看来,近几个月华电集团旗下瑶池电厂与几家售电公司之间的纠纷颇显“业余”。
今年下半年陕西直供电售电市场一度出现“对峙”局面:瑶池电厂与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意向性协议,但之后却表示不能按照协议履行;售电公司认为其“违约”,甚至指责电厂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采访核心当事人了解到,两者本来合作顺利。瑶池电厂以相对低价获得市场份额,售电公司购得低价电,各取所需。但在双方的意向性协议提交给相关部门之前,陕西省发改委为防止恶意竞争,一纸通告限定了电厂交易的额度。根据该规定,瑶池电厂签约额度已达到了其能够交易限额的近10倍。瑶池电厂与售电公司的“僵持”由此开始,作为直接监管机构的陕西省发改委也面临一场监管智慧的考验。
为何要在交易过程中发文限制交易量?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目的是防止在陕西省电力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发电企业为抢夺电量而恶性竞争,导致价格剧烈波动等情况。
僵局博弈:售电公司控诉电厂“违约”
9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北京华电集团大厦的酒店里见到了一脸愁苦的吴风(化名)。交谈过程中,吴风不时接到电话——与电厂交涉,也要安抚客户。
5月份,吴风的售电公司与华电旗下瑶池电厂签订了超过20亿度的购售电意向性协议。6月29日,双方所签协议交至陕西省发改委相关部门。本以为这次合作可以顺利完成,但在8月5日,瑶池电厂相关工作人员在未经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向吴风发送说明函要求单方终止上述协议。
当时瑶池电厂方面给出的原因是签订的协议降价幅度太大,想要提高交易价格。吴风说,对于电厂的终止要求,售电公司显然不会同意。
对于瑶池电厂的做法,吴风的公司立即作出了“回击”。8月6日,也就是瑶池电厂发函的第二天,吴风所在公司给瑶池电厂发去律师函,要求继续履行协议。同时,也向陕西省发改委反映这种终止协议的行为属于“毁约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双方争执逐步升级。
就协议效力,华电陕西一位营销负责人认为,这是一个意向性协议,其中有两个关键要素:意向性协议上面写明,要经过陕西省发改委组织的安全校核等环节在网站上公布以后,才具备法律效力;电量要以电网公司的校核数为准。
“这是一个意向性协议,协议上也写明了生效条件。现在很多人认为,‘签字画押了就生效’,这是一个不完全准确的表述。”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写明了生效条件,那么只有生效条件满足以后,才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在电力市场交易中,未经交易机构成交确认的购售电意向性协议是否具有约束效力?陕西省发改委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未经交易机构成交确认、我委官方网站发布的购售电意向协议并非市场出现结果,我们不予认可。”
不过,吴风认为,双方协议“白纸黑字”,陕西省发改委公布的电量也是以这份意向性协议的内容为依据。在市场交易中,双方签订的协议应该理应有效。如果没有效力,售电公司也不会根据这个协议内容与下游客户签订相应的合同。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不能够按照约定的价格卖电,吴风的售电公司有可能遭受严重损失。吴风介绍,他们比照与发电公司的签约价格同下游客户签订协议。一些下游用电企业用户为了稳妥起见,还要求吴风所在公司预付了上千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果协议不能按时执行,售电公司面临的不只是保证金收不回的风险,还可能会被下游客户追责索赔。
双方商议无果,8月和9月,吴风先后两次前往华电集团寻求解决方案,希望华电集团督促旗下公司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