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湘潭发电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8-12   来源:本站编辑

  本网讯  8月10日下午,大唐湘潭发电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研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由该公司党委书记曹坤龙主持。该公司领导甘伏泉、陈泽彦、肖军、谭翀、王艳辉、黄光黎参加学习。
    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后,大唐湘潭发电公司总经理甘伏泉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中央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我们党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内涵和精神,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到位。他强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的理念。作为央企的基层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我们拥有一定的权力,同时也肩负着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党的建设等责任。我们要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不推脱属于自己的责任,在工作中要敢于担当,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发现问题不能视而不见。发生失职的情况,将会严格按照问责条例进行严肃问责、甚至终身追责。
  甘伏泉要求,各岗位人员要联系工作实际、联系岗位职责学习条例,做到不仅“低头做事”,而且经常“抬头看路”,做到“心中有准绳”,时刻用严格的纪律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同时,在工作中不能因为怕出错就不做,要认真执行好上级的决策,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
  大唐湘潭发电公司党委书记曹坤龙作总结发言。他指出,6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代表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为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法规利器。我们在学习的同时,要注意做好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区别,要明确党中央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决心,做好各自份内的本职工作。要根据条例分层落实责任,明确问责对象,搞清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责任范围,要与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对照,明确我们需要改进和强化的地方。
  就下阶段工作,曹坤龙强调,一是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公司党委印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结合实际开展好学习。二是相关部门要对与我们企业切身相关的内容进行梳理,细化责任内容。三是要严格执行条例,做到不触底线、不碰红线,为企业经营发展助力。
  大唐湘潭发电公司领导班子分别结合各自思想工作实际,围绕深入学习条例进行了发言。谭翀介绍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主要内容。(肖屹钦)

      关键词: 大唐湘潭发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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