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网讯 9月9日上午,按照《关于认真配合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李鸿君处长、国家统计局松原调查队毕照文科长一行六人到大唐长山热电厂进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营销部及专业人员在综合楼11楼会议室接待了检查组一行。
检查人员首先出示了执法证及执法检查告知书,省调查总队李鸿君处长介绍了此次检查的目的和意义。本次检查旨在提高进出厂工业产品和原材料统计数据的合理性、科学性,通过全社会特定数据揭示特定事务在特定时间方面的数量特征,以便进行定量及定性分析,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邓永强介绍了该厂电价和煤价执行情况,检查组按照《统计法》要求,对该厂统计基础工作的相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等资料进行查阅。检查过程中,省调查总队执法人员对长山厂专责人员进行了详细询问和指导,统计专责对检查组提出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检查过程顺畅有序。
通过此次检查,长山厂将继续按照《统计法》要求,做好统计基础工作,认真核算各项指标,开展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服务上级单位及本企业发展为宗旨,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企业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准确分析、反映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决策服务。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检查组一行对该厂统计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感谢对本次检查工作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