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物资公司组织正在履约的超市化物资供应商签署承诺书,并将承诺书转发至该公司各单位,由需求负责人监督供应商执行,不断提高超市化供应商履约能力和服务水平。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对严格超市化采购结果执行、建立月度收货核实机制等方面提出新要求,各单位物资需求负责人在下达请购单时,要遵循“品质相同、价格优先”的原则,对不同供应商提供的同类型产品,按照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选择。
为规范超市化供应商履约行为,着力防范经营风险,国网天津电力建立超市化采购物资月度收货核实机制。自6月起,天津电力物资公司每月25日前将超市化采购物资月度收货明细表发送至各单位,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实际收货人核实;组织实际收货人填写超市化采购物资履约情况核实表;收集汇总各物资需求部门反映的供应商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以及对超市化采购的建议,编制本单(部门)位超市化采购采购物资履约情况月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