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吴小飞 2019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全国政协委员张志勇,在人民政协报主办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与发展”主题座谈会上表示,区块链技术不能篡改、可追溯、智能合约等特点,有助于解决增值税税收制假、虚开等痛点。
张志勇表示,由于我国实行“统一发票制度”,由税务部门统一管理发票的设计、印制、发行和使用。这种机制的优点是:对经济运行起规范作用,市场主体使用发票、传递信息、以发票作为法定的凭证,具有可靠性;对企业经营来说,统一发票使得企业的销售、购进等活动都有依据,形成较好的原始记账凭证;税务局机关也能以票控税。
他举例,增值税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这要求企业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向税务局购买相应的发票,并按照规定要求使用。但其中的问题是,以票管税意味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表着钱,企业进项使用的发票可直接抵税,由此伴生的突出问题是发票的虚开。
张志勇指出,除了增值税发票的虚开等,还有以票据作为费用支出的报销凭证,伴生了“票不符实”的问题,比如餐饮费用开成办公用品等。他认为,以发票作为唯一合法的记账凭证,夸大了票据的作用,对票据的过度依赖,使得财务系统、财务管理人员忽视了制度本身需要坚持的要义——保证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张志勇认为,区块链技术具备的一些特点,如不能篡改且多方监督,非常安全;可查、可信、可追溯、低成本,可以建立联盟,还可内嵌的智能合约,在应用时可以把法规放进去,在开票初期,就按照发票的执法要求,实施监控和管理等,有助于解决税务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张志勇坦陈,区块链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应用,虽有助于解决税收实务痛点,但也伴随一些尚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去中心,政府不再统一监管,各个市场主体自行开票是否可行?发票市场每天交易的巨大流量,区块链技术在运行上能否承载?最为关键的是,区块链技术的安全性怎么样?
张志勇表示,鉴于上述隐忧,税务体系早已进行应用探索。他举例,2018年8月,深圳市税务局就开出了全国第一张区块链电子发票,在原来电子发票的基础上加了区块链技术。目前,在深圳市范围内,区块链税票覆盖了金融保险、批发零售、酒店餐饮、物业停车、港口交通、互联网+服务等行业,接入的企业超过12000家,包括招商银行、万科物业、沃尔玛等大型公司。
他进一步解释,沃尔玛现在每天开出的票据,在深圳范围内均搭载区块链技术,商超流水票据一经产生,税务局就能实时获取信息。从试行初期至2019年12月24日,深圳市累计开出区块链发票超1420万张,累计金额达90亿元。
(区块链服务税收征管结构示意图 图片来自张志勇分享PPT)
张志勇表示,目前看,不管从便利性、可靠性、可追溯性以及安全性上,深圳税务局基本是满意的。以深圳试点实践总结,交易即开票,开票即报销,报销即同步数据,实现了资金流、发票流、数据流的多流合一,完全同时呈现。这种运作模式大幅度降低企业上报信息与实际信息之间的误差问题,缩减了职能部门信息核验时间差,全信息上链后,能够实现全流程实时监管,数据完全可靠、防篡改、可追溯,全流程是个完整的闭环,对税务局来说非常便利。
张志勇展望,未来需要探索的是,区块链技术在税务领域的进一步使用,如何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税收现代化,税收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是多方合作、多方参与,打造一个税收遵从的良好生态,这种要求和区块链技术是相吻合的。特别是在形成纳税人便利、缩减税务征收监管成本、利用智能合约内嵌执法要求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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