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从国网罗江供电公司党委获悉,近期以来,该公司党委正组织各支部开展德阳供电公司党委《党员积分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宣贯活动,做好全面推行该实施细则的准备工作。
今年以来,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以合格党员标准规范党员行为,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德阳供电公司党委统一部署,该公司试行了合格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此次,为深入推动这项制度实施,德阳公司党委结合绩效管理,新制定出台了《党员积分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配合和强化合格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执行。
据了解,德阳公司《党员积分绩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主要是将党员季度积分和年度积分纳入绩效管理之中,使根据党员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方面的行为与表现而评价出的季度和年度得分,能够直接体现在个人绩效收入之中,从而达到强化合格党员积分制执行到位的目的。按照该细则,党员个人季度和年度积分满分分别为16.5分和34分,当党员季度和年度评价积分达到15分和30分及以上时,其对应的绩效分均按满分执行,低于此标准的,则按季度和年度折算公式计算其实际绩效得分。每个党员的积分绩效将分别在其个人季度、年度绩效考核中兑现。
为迅速、认真落实到位实施细则,此次,该公司党委要求各支部及时组织党员以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宣贯,确保每个党员清楚实施细则的每项规定和要求,便于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