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主要能耗指标持续下降,碳排放量增长有效减少
2022年,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全国线损率等主要能耗指标持续下降。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污染物排放下降明显,电力行业碳排放量增长有效减少,碳市场建设相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一)供电标准煤耗持续下降
据中电联快报数据,2022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01.5克/千瓦时,同比降低0.1克/千瓦时,较2013年下降了19.5克/千瓦时。
图19 2013—2022年供电煤耗和降幅(单位:克/千瓦时)
2021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指出,按特定要求新建的煤电机组,除特定需求外,原则上采用超超临界且供电煤耗低于每千瓦时270克标准煤的机组。到2025年,全国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以下。2022年,我国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改造升级煤电规模超过2.2亿千瓦,促进了煤电的清洁低碳发展。
(二)全国线损率持续下降,2022年控制在5%以内
据中电联快报数据,2022年全国线损率4.84%,同比下降0.42个百分点,保持继续下降走势,较2013年下降了1.84个百分点。
2022年厂用电率尚未见公开数据,但从近十年数据看,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21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厂用电率4.36%,比上年降低0.29个百分点。其中,水电0.26%,比上年升高0.01个百分点,火电5.59%,比上年下降0.39个百分点。
图20 2013—2022年全国线损率情况
表9 2011—2022年6000千瓦及以上电力行业能耗情况
(三)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
目前,我国火电厂超低排放、大型垃圾焚烧、燃煤烟气治理技术装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超低排放火电厂群。据悉,“十三五”以来,得益于技术的进步,我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了9.5亿千瓦。
据中电联统计,2021年,全国火电烟尘排放总量约为12.3万吨,同比降低20.7%。单位火电发电量烟尘排放量约22毫克/千瓦时,比上年下降约为10毫克/千瓦时。全国火电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54.7万吨,同比降低26.4%。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1毫克/千瓦时,同比降低59毫克/千瓦时。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86.2万吨,同比下降1.4%。单位火电发电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152毫克/千瓦时,比上年下降约为27毫克/千瓦时。
近十年来,污染物排放下降明显。烟尘排放总量由2012年的151万吨下降到2021年的12.3万吨,单位火电发电量的烟尘排放量由每千瓦时0.39克下降到0.022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由2012年的883万吨下降到2021年的54.7万吨,单位火电发电量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由每千瓦时2.26克下降到0.101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由2012年的948万吨下降到2021年的86.2万吨,单位火电发电量的氮氧化物排放量由2012年每千瓦时2.4克下降到2020年的0.152克。
表10 2012—2021年电力行业排放总量情况(单位:万吨)
注:2016年数据来源于国家能源局发布资料,其他数据来自中电联历年《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统计范围为全国装机容量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
表11 2012—2021年单位火电发电量的排放量(单位:克/千瓦时)
注:数据来源于中电联历年《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四)电力行业碳排放量增长有效减少
电力行业碳排放量增长有效减少。据中电联数据,2021年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828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0.5%,比2005年降低21.0%;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558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1.2%,比2005年降低35.0%。2006—2021年,通过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供电煤耗和线损率等措施,电力行业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15.1亿吨,有效减缓了电力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增长。
全国碳市场建设稳步推进。2022年迈入第二个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碳价较2021年有所上涨。全年共运行50周(242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年度成交量5088.95万吨,年度成交额28.14亿元,成交均价为45.61元/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2.30亿吨,累计成交额104.75亿元,每日收盘价在55~62元/吨之间波动。
2022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系列政策,推进完善碳市场建设。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以及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6月,生态环境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8月,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10月,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市场监管总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及“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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