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能源装备领域中央企业,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担负起能源装备制造主力军责任,不断增强清洁能源及电力装备成套设计和制造供应能力。伴随固定资产、股权及科研等投资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长,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东方电气集团持续深化后评价工作体系建设,科学规范组织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以高质量后评价助力建设世界一流能源装备企业。
优化评估体系 促进规范高效
按照统一标准、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后评价工作体系,明确集团公司、子企业、被投资企业及职能部门有关职责。按照“谁投资、谁批准,谁负责组织后评价”的原则,集团公司负责集团级项目后评价工作,子企业负责本级项目后评价工作,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后评价工作质量。一是共享后评价资源,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建立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间、集团公司与子企业间投资后评价工作联动机制,通过共享后评价资源,丰富后评价角度,提升后评价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二是打造后评价队伍,有效保障评价质量。建立涉及投资、审计、财务、技术、质量、安全等多专业领域的人才队伍专家库,形成专业互补、结构合理、资源共享的后评价团队,通过参与投资后评价及专业培训,逐步打造一支专业性强的后评价人才队伍,为后评价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规范内容方法 提升评价质量
通过优化后评价评估内容和方法,后评价工作更具有操作性。一是规范固定资产6个方面及股权投资5个方面后评价内容,促进投资后评价工作更加全面、准确。其中,固定资产后评价内容包括项目论证、决策过程、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实施工作、项目运营、项目效果和效益等6个方面;股权投资后评价内容包括投资论证和决策过程、投资交易过程、投资整合和运营工作及效果、投资收益、社会效益及影响等5个方面。二是统一采用“成功度”分析法、综合评价法等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多维度经济分析和论证。“成功度”分析法是根据投资项目特点,设置项目成功度评价指标,按重要程度赋予不同权重,在对单项指标成功度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指标重要性,最终形成本项目成功度评价结论。综合评价法是通过对财务效益、经营业绩等采取定量评价,对项目投资合规性、科学性、项目未来可持续性等采取定性评价,综合分析形成评价结果。通过全面评价项目投资结果,客观分析项目投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后评价结果更加客观、科学。
突出两个导向 做到应评尽评
后评价项目范围的确定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将满足固定资产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的,或在股权投资项目完成交易并实施整合及运营管理一段时期的相关投资项目列入年度计划,项目计划与后评价队伍由集团公司审计监督部统筹安排,按集团级和企业级分级实施,做到后评价工作应评尽评,评价覆盖面更具广度和深度。一是聚焦主责主业,紧抓关键重点。2021年对具备条件的全部4个境外子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后评价,充分揭示了境外经营合规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强了对境外投资公司的有效监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2021年对东方汽轮机表面工程产能提升项目、远程诊断服务中心项目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后评价,充分揭示项目实施、验收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风险,促进企业及时纠偏,有效防范风险。
强化结果运用 推进管理提升
投资后评价结果主要以后评价报告、提示函、问题清单等多种形式反馈给集团公司投资归口管理部门、投资决策管理部门、投资实施单位等相关单位和部门,通过多渠道积极运用投资后评价结果,多措并举强化投资管理,助力东方电气集团高质量投资。一是构建反馈机制,改善投资策略。将未达到投资预期目标的原因及时反馈至集团公司投资归口管理部门、投资决策管理部门,推动有关部门调整制定科学的投资策略,完善项目投资闭环管理,通过不断提升投资决策水平,改进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最大化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落实问题整改,健全完善制度。针对投资项目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由投资实施单位立行立改,及时纠偏,强化项目管理和效益提升。同时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投资流程,完善投资约束机制,进一步总结经验,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决策水平。三是增强监管合力,促进成果运用。针对投资后评价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的后续整改跟踪范围,不断增强监管合力,发挥大监督体系协同优势,推动问题有效整改,促进后评价成果充分运用。
近年来,东方电气集团系统深刻总结投资项目经验教训,不断优化企业发展战略,聚焦绿色低碳和数字化转型,加大重点项目投资,先后自主研制完成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白鹤滩百万千瓦水电机组、国内首台F级50兆瓦重型燃机、亚洲首台13兆瓦海上风机,建成全球首个发电机定子冲片无人车间、国内首个汽轮机叶片加工黑灯产线等,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并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进“双碳”目标实现贡献“东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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