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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消防验收评审实施细则》印发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3-04-17 11:17:21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核电厂消防验收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能发核电规〔2022〕45号)

各有关单位:

  首届核电厂消防专家委员会任期届满。经研究,决定成立第二届核电厂消防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支持核电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为核电厂消防法规标准制(修)订、消防设计和验收、消防监督检查等提供专家咨询、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

  二、组成人员

  主 任:曾亚川 国家能源局

  副主任:苟 峰 中国核电发展中心

  朱国庆 中国矿业大学

  宋卫国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 恒 原公安部消防局

  王煜宏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王卫东 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

  石 琦 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闫 术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李 进 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李建文 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忠哲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杨佳庆 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肖 钧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何学超 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赵光辉 华龙国际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赵锦洋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信天民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姚照红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晏 风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郭志伟 烟台众创核电研发中心

  堵树宏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葛鸿辉 上海核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疏学明 清华大学

  楼子昂 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

  秘书长:李晓萌 国家能源局

  副秘书长:陈 薇 中国核电发展中心

  请各有关单位对核电厂消防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支持,保障专家委员会活动正常开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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