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今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6.1%,有效投资规模持续扩大。投资资金从哪里来?投向哪些项目?
加大投资力度!
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强化绩效导向,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合理扩大使用范围,支持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开工一批具备条件的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建设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400亿元。政府投资更多向民生项目倾斜,加大社会民生领域补短板力度。
对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要调增政策性银行8000亿元信贷额度,并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对接机制。
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用于补充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
鼓励保险公司等发挥长期资金优势,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注重投资有效性!
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性作用。投资要注重有效性,既及时果断决策实施、不贻误时机,又不搞大水漫灌、不能“萝卜快了不洗泥”。
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督促地方加快专项债使用。
以市场化方式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要符合“十四五”等规划,既利当前又惠长远,主要投向交通、能源、物流、农业农村等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等。
项目要条件成熟、有效益、能尽快发挥作用,竞争性产业要完全靠市场化发展。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要继续高效运转,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依法依规加快办理用地用能环评等手续,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在三季度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重点投资这些项目!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重点水利工程、综合立体交通网、重要能源基地和设施,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管网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继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水利工程:2022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包括南水北调后续工程等重大引调水、骨干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建设和改造等工程。上半年,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项目22项,完成水利建设投资4449亿元,均创历史新高。
交通领域基础设施:对沿江沿海沿边及港口航道等综合立体交通网工程,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优化审批程序,抓紧推动上马实施,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支持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0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在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金融等政策支持,再新增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0座。年内再开工一批国家高速公路联通、省际公路瓶颈路段畅通、内河水运通道建设、港口功能提升等工程。
能源项目 :推动能源领域基本具备条件今年可开工的重大项目尽快实施。发挥煤炭的主体能源作用。通力合作优化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核准审批政策,落实地方稳产保供责任,充分释放先进产能。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今年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积极稳妥推进金沙江龙盘等水电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和设计优化工作。加快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近期抓紧启动第二批项目,统筹安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用水,按程序核准和开工建设基地项目、煤电项目和特高压输电通道。重点布局一批对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作用强、对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促进作用大、经济指标相对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条件成熟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张北至胜利、川渝主网架交流工程,以及陇东至山东、金上至湖北直流工程等跨省区电网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对经过多年准备和全面评估审查、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浙江三门、山东海阳、广东陆丰三个核电新建机组项目予以核准。
城市燃气管道: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加快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22年抓紧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指导各地在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中协同推进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根据功能需求积极发展干、支线管廊,合理布局管廊系统,统筹各类管线敷设。加快明确入廊收费政策,多措并举解决投融资受阻问题,推动实施一批具备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基础上,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优先考虑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
稳定民间投资!
在供应链产业链招投标项目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
2022年新增支持5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国家明确的重点建设领域,选择一批示范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已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项目要加快推进,在招投标中对民间投资一视同仁,并尽快推出以工代赈具体措施。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民间投资手续办理效率,将大项目纳入地方重点项目库并加强用地等保障。各地要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政策承诺。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发展创业投资。
鼓励金融机构采用续贷、展期等支持民间投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抓紧推出面向民间投资的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鼓励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
盘活存量资产!
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
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
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
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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