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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 死亡4人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05-24 00:00:00

  2021年4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未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

  4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持平。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持平。

  4月份,全国未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1. 4月7日,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分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外包单位陕西义高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代家山村1号变380伏线路改造工程作业结束后,1名作业人员在未得到工作许可、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杆作业,发生触电身亡。

  2. 4月8日,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专业分包单位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PC总承包单位为中国能建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封闭煤场改造施工作业中,在杆件上移动过程中失足坠落,其佩戴的安全带在背部连接处断开,人员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3.4月11日,国家能源集团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专业分包单位鼎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1号锅炉检修现场,进行炉内受热面氧化皮清理工作过程中,未系挂安全带,违章跨越隔离防护腰杆,从炉内56米处坠落至下方6米检修平台,经抢救无效死亡。

  4. 4月24日,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专业分包单位溧阳市东方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1号机组检修期间,1名作业人员在进行制粉系统分离器一次风管内耐磨涂料施工过程中,气动关断挡板(PC闸)突然关闭,导致胸部受闸板门机械挤压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

  电力安全事件

  4月9日,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新东直流发生双极闭锁事件。4月9日1时38分,风雨天气下,一漂浮气球尾部棉线受潮导致极一、极二绝缘距离不足放电,造成±800千伏新东直流线路双极闭锁,损失功率80万千瓦。当日3时3分,新东直流恢复正常运行。

  注:以上统计数据执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205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单一供电城市电力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安〔2013〕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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