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主管的中国债券信息网4月30日披露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受疫情下电力“量价齐跌”影响,两大电网公司的一季度业绩出现不同程度的大幅下滑。
数据显示,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份的国家电网公司受疫情冲击更大,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滑8.85%,净利润同比下降106%,出现9.255亿元的净亏损(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4亿元,少数股东损益1840.91万元)。业务覆盖南方五省份的南方电网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降低约10%,净利润同比下滑81.3%至约8.27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4.52亿元)。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均诞生于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下的“厂网分开”,原国家电力公司所属资产重组后,诞生了两大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业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在每年前三个月录得亏损十分罕见,澎湃新闻查询该公司近五年的一季度财报发现,2015至2019年,国家电网的一季度净利润分别约为149.9亿元、173.5亿元、172.0亿元、173.9亿元、153.0亿元。2019年度,国家电网公司的净利润为579.3亿元。
两大电网一季度业绩下滑与疫情下的阶段性让利“割肉”直接相关:“今年2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通知还决定,进一步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将2月7日出台的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6月30日。
此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相继宣布相关举措,总计将为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减免约595亿元电费,其中,国家电网表示在其经营区内将减免电费约489亿元。两大电网均明确表示减免电费是“自掏腰包”,比如国家电网称,“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除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电费打折,一季度电网的售电量也在减少。受疫情冲击,今年一季度国内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下降6.5%,创近10年来用电量季度增速新低。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初步测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1700亿千瓦时左右。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彭华岗在4月20日举行的一季度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称,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中央企业落实一些政策性的减利,导致出现效益的大幅度下跌。“比如说电网企业落实降低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政策,每度电减了3.3分钱,向超过5000万的企业用户降费大概200个亿。”
国金证券研究所环保公用团队认为,之所以由两家电网承担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的任务,主要原因是由于电网具有结算功能,其成本可在输配电价监审周期内收回,影响的只是其现金回收时间与周期。因此,相比发电企业和基金减免后无法增加的特性,更适合由电网在特殊时期承担降价任务,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中电联在日前发布的《2020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中特别提及了缓解电网企业经营压力的建议。该机构称,电力企业贯彻落实2018、2019年连续两年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10%政策,并在今年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在惠及电力用户的同时也给经营带来较大压力,目前全国已有多家省级电网企业出现亏损。因此建议:在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测算中,统筹平衡考虑电网企业执行降价政策的影响,在后续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核价时多渠道筹集降价资金,降低电网企业亏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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