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各领域各行业可再生能源替代。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各行业以“安全”“有序”和“多样化”的方式进行能源转型。
从整体目标来看,《意见》指出,2025年我国将实现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相较2022年的目标高出1亿吨。
到2030年,上述煤炭使用当量应上升到15亿吨,从而有力支撑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
《意见》在四个大方向上给出了我国绿色能源转型的整体规划:1.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2.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3.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试点。4.强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保障措施。
其中,针对第一点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替代能力,我国已经通过多年的清洁能源产业布局,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南华早报》在相关报道中提到,经过近四年在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领域的大力发展,中国作为当前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已经提前实现了部分目标。
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今年8月,我国提前六年实现了1200GW的太阳能和风能装机容量的目标。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表示:“中国的努力不仅是为了履行碳排放达峰和碳中和的承诺,也是为了加强能源安全。”
而在重点领域的可再生能源替代方面,计划则列举了当前碳排放量占比较大的目标行业,其中包含钢铁、建材、交通运输、建筑、农业和新基建等领域。
针对不同行业,也可以因地制宜地选择清洁能源,诸如氢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潮汐能等。
但上述转型并非一蹴而就,《意见》中也指出,各行业需在保障业态与居民生活稳定发展的前提下,进行传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的试点应用。
当前,我国正在推动新能源和传统能源之间的互补体系,将新能源设施与现有的电力、燃气和热力基础设施相结合,并鼓励能源的交叉使用和混合使用。
此外,《意见》还鼓励有能力供应清洁能源的市场主体参与我国电力市场,并在经济开发区建立完全由可再生能源供电的绿色能源试点园区。
《南华早报》称,继我国向联合国作出减排承诺后,中国在脱碳研究、投资、制造和部署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并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国际能源署(IEA)在最近的一份报告中表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太阳能和风能开发者,中国去年占全球新增风能装机容量的66%,占新增太阳能装机容量的60%以上。此外,在电动汽车、光伏和锂电池等领域的强势发展,我国也已经实现了强劲的出口表现。
不过,《南华早报》也简短地提到了我国在打造可再生能源市场化机制时所面临的部分阻碍,由于我国在电动汽车等领域等展现出的强大竞争力,西方发达国家或联盟,也正打着所谓“产能过剩”的旗号,试图用关税等方式阻碍我国的绿色能源经济发展。(观察者网文/张家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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