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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标准体系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南方电网报  发布时间:2022-11-08 00:00:00

  近日,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构建“双碳”标准体系的工作要求,以“双碳”工作对标准的全方位需求为导向,为构建全覆盖、多维度、多层次的标准体系提供了“路线图”。

  标准体系覆盖未来“双碳”工作重点领域

  近年来,我国在节能、碳排放管理、非化石能源利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低碳利用等领域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并在特高压输变电、智能电网、风电、光伏等方面实现国际标准引领。但与“双碳”工作的迫切需求相比,标准体系的全面性、协调性、先进性都有待提升,标准与政策衔接、标准有效实施机制、标准国际化水平等还存在不足。

  《方案》充分考虑相关政策、技术和市场化机制的标准需求,提出了包含基础共性、碳减排、碳清除、碳市场等四个子体系的“双碳”标准体系框架,实现标准对“双碳”工作重点领域全面覆盖。标准体系支撑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林草、金融、商务、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和部门推进工作,构建了多维立体的标准体系架构。标准体系兼顾地区、园区、企业、产品等不同层次标准化对象的特点,协同布局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实现各层次各类型标准的协调配合。

  其中的碳减排标准子体系主要包括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生产和服务过程温室气体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5个部分。碳减排标准为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供规范和引领,以标准引领产业低碳转型,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实施四项行动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面对当前“双碳”工作对标准的迫切需求,《方案》提出实施四项重点行动,以加快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进程。

  一是开展“双碳”标准强基行动。加快完善碳排放监测、数据管理、核算、核查、报告与评估等碳达峰急需的基础通用标准,2023年前完成30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通过集中申报、集中立项,急需标准随时立项等有效措施,提速基础标准制定进程。

  二是开展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在用能产品和设备领域,加大制冷产品、工业设备、农业机械、信息通信设备等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及测量检测评估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工业领域,加快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水平提升;在交通领域,推进车辆燃油经济性及电动车能效等标准制修订。《方案》明确提出,2025年前完成100项能效能耗标准及配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是开展低碳前沿技术标准引领行动。2025年前完成30项减碳、负碳等前沿低碳技术标准的制定。布局若干“双碳”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动技术研发与标准研制协同布局。通过开展“双碳”领域国家级标准验证点建设,提高标准的有效性。推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创建,培育技术、标准、产业联动的创新机制。

  四是开展绿色低碳标准国际合作行动。加大节能、新能源、碳排放、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国际标准的实质性参与力度。更加重视绿色低碳标准成果的国际转化和自主创新技术的国际标准突破,2025年前提交30项绿色低碳生态国际标准提案。推进节能低碳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提升我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进一步夯实标准体系建设基础

  在推进“双碳”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面对标准研究基础相对薄弱、人才队伍相对不足、国际形势复杂动荡等多种挑战,《方案》提出应加大技术研究、人才培养和国际协调等工作保障力度,夯实标准体系建设基础。

  一是更加重视标准的技术研究,集中力量支持基础通用标准相关技术方法研究、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工具开发,为标准体系奠定坚实的科研基础。二是加快标准化人才培养,主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理念的应用型、复合型标准化专家队伍,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各相关方运用标准的技术能力。三是坚持开放包容的态度建设国际国内协调的标准体系,推动碳核算、碳足迹、碳中和等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在我国转化应用,支持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等国内标准的国际转化,积极分享我国在气候变化、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双碳”标准化经验,提升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宿忠民

  (转载自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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