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推动西藏电力中长期交易取得实效,1月12日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西藏能源局联合印发了《2023年西藏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简称“方案”),方案印发标志西藏电力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并实现了全国省级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的全覆盖。
方案在多次征求相关政府部门、电力企业、电力大用户意见基础上反复修改并完善。方案立足西藏实际、突出可操作性,明确了总体原则即积极稳妥基础上推进电力交易,起步阶段110千伏及以上用户用电量参与交易。结合西藏水光电源占比大的情况,将发电企业设定在区调直调水电和光伏企业范围内。考虑到水光发电量预测精度不高特性,交易品种除常规直购、汛期富余电量交易外还增加发电权交易,允许同类型发电企业之间开展发电权交易,交易方式主要为双边协商和挂牌交易。方案对价格机制、偏差考核、计量与结算、安全校核、合同签订、交易组织及流程等进行了明确。
下一步,华中能源监管局将会同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对发电企业和用户企业进行方案宣贯,进一步增强电力企业与电力大用户市场化交易的意识,做好交易全过程监管,确保西藏电力中长期交易开好局、起好步,切实用好西藏清洁可再生能源,助力西藏清洁能源“一基地、两示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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