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关于十三届全国 人大五次会议第7080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提到: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优化信贷结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
部分内容如下:
围绕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支撑性煤电,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进一步夯实煤电的电力保供“压舱石”作用,促进新能源开发外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是党 中 央、国 务 院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关于坚持“等容量、减煤量、减排放”原则,允许河北利用关 停 机组容量建设大型高效煤电机组,发挥煤电作为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的作用的建议
2021年以来,陆续推动河北省符合条件的落后煤电机组淘汰关 停,进一步改善环境和降低碳排放,促进煤电结构优化调整。目前,我局正组织相关评估机构抓紧对河北省“十四五”中后期拟淘汰的落后煤电项目进行评估。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煤电行业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一是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持着眼当前、谋划长远,新建项目优先采用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调节能力好的发电机组。二是优化存量煤电机组结构。统筹行业发展和电力保供,按照延寿运行、淘 汰 关 停、“关而不拆”转应急备用等方式分类处置、逐步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大力度规范管理和整治燃煤自备电厂。三是大力实施煤电“三改联动”。重点推动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配套煤电灵活性改造、“三北”地区和工业园区供热改造,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水平和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发展。
三、关于充分考虑河北资源禀赋和转型压力,在财政金融等方面研究出台支持政策,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建议
一是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2021年末,指导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制定促进河北省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搭建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拓宽绿色融资渠道、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绿色金 融 改 革创新、加强绿色金融保障等,为绿色金 融 制 度体系构建了顶 层 设 计。
二是优化信贷结构。发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窗口指导作用,定期召开金融机构座 谈 会、货币政策执行委员会会议等,引导金 融 机 构积极落实绿色金融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按季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是加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向绿色发展和能源转型领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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