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推进既有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设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十四五”期间广西将大力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力争2022年和2023年分别新增并网新能源规模不低于400万千瓦和600万千瓦。
《方案》提出,将全面加快广西既有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力争2020年及以前获得建设指标的项目全部在2023年底前建成投产,纳入2021年建设方案的项目2023年前实现全部开工,“十四五”期间全部建成投产。
《方案》还鼓励多种方式建设共享储能设施。鼓励电网企业及有实力的新能源投资企业在系统需要的区域建设集中共享储能设施,重点在贵港市东部、钦州市南部和东部、百色平果市、梧州市西部、防城港市北部、南宁市北部、柳州市北部、桂林市北部等新能源送出压力较大的区域开展集中式共享储能站试点建设,缓解电网送出压力;重点推进纳入建设方案的南宁六景、茉莉等12个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在并网汇集升压站集中建设储能设施;在新能源资源条件好、发电成本低、氢能储输用等条件较好的藤县、横州市探索利用富余新能源发电制氢。
据悉,截至2021年底,广西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741万千瓦和312万千瓦,分别约有400万千瓦和240万千瓦项目正在建设。2021年,广西印发了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新增安排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容量约23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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