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公开发布2021年全省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参与主体为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新能源发电企业。
现阶段参与需求响应的负荷聚合商为具有山东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适时进一步放开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
现阶段参与需求响应的虚拟电厂运营商为具有山东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适时进一步放开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虚拟电厂须建有自有控制平台并接入国网山东省级智慧能源服务平台,响应能力须通过测试。
需求响应类型可分为紧急型削峰需求响应、紧急型填谷需求响应、经济型削峰需求响应、经济型填谷需求响应四类。
紧急型削峰需求响应暂按不低于 470 万千瓦响应量组织申报,紧急型填谷需求响应暂按不低于 200 万千瓦响应量组织申报,其中紧急型削峰需求响应按 220 万千瓦出清,填谷响应按 100 万千瓦出清。申报但未出清或未参与竞价的紧急型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均纳入需求响应资源储备库,若在备用时间内被调用可获取同样容量和电能量补偿费用。容量补偿价格暂定为每响应 1千瓦负荷最高不超过 2元/千瓦·月。
紧急型填谷需求响应电能量补偿费用结算,由实际有效响应电量按照固定价格结算(参考火电机组深度调峰价格,需求响应第一档用户的补偿单价定为 0.4 元/千瓦时,第二档用户补偿单价为 0.6 元/千瓦时,第三档用户补偿单价为0.8元/千瓦时)。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各售电公司,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双碳”远景战略目标,着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探索建立适应中长期和现货市场模式的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机制,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和电力系统平衡能力,现将《2021年全省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执行落实。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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