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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定“十四五” 迎接碳中和

能源发展网发布时间:2021-03-14 00:00:00

□ 本报记者 焦红霞

□ 实习记者 吴 昊

 

当“十四五”的序曲缓缓奏响,我国正以更加自信的姿态,向世界传递着“做负责任的大国”的声音。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他表示,“中国作为地球村的一员,将以实际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碳达峰表面上是约束碳排放强度问题,而本质是能源转型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聚焦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围绕加快推动能源革命和绿色发展,为“十四五”期间我国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凝聚共识,谋划新篇。

拥抱碳中和

建立健全碳减排机制

“‘3060碳目标’是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的重要宣示,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显示出我国主动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南存辉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3060碳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提高能效管理,推进碳市场建设,这无疑将带来一系列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

据记者了解,今年两会上,南存辉提案主要就是围绕双碳目标,围绕电力设备、清洁能源发展等方面。他表示,在“3060碳目标”的要求下,未来的电气、电力设备都要逐步实现全面智能化。对企业而言,要将这一宏大愿景转化为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新技术、新业态创新,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的新机遇。

面对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动能源变革是非常关键的措施。全国政协委员陈进行指出,“十四五”期间,行业发展将更加注重以碳排放为约束条件,更加注重发展质量提升,更加注重通过新业态、新基建、新模式推动能源电力生产关系的变革。

与此同时,一些相关减排机制的建立也至关重要。在全国政协委员武钢看来,当前,电力行业采取的碳排放认证方式为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认证,难以准确量化新能源绿色属性,对优化东西部产业布局,改善新能源资源禀赋和用电负荷分布不平衡问题产生掣肘。

为此,武钢建议,出台绿色用电的碳排放认定机制和核算办法,支持新能源直接接入工业园区模式发展,获得地方发展经济指标,鼓励100%可再生能源供给园区的绿色低碳认证体系建设。他同时提出,应将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碳排放指标尽快纳入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

探索新模式

构建多元化供能体系

在迈向碳中和目标的进程中,采用多样化的路径和构建多元化的能源供给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中,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不仅有助于碳减排,更有利于保障能源安全。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表示,通过加快发展以光伏、风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未雨绸缪、提前布局、防患未然,是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必然选择。他建议,加快推进汽车电动化、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加速碳中和进程,筑牢我国能源和外汇安全体系。

“‘十四五’期间,能源电力行业要立足于我国资源禀赋特点,推动建设安全、经济、绿色的多元供给体系。”陈进行建议,要破除一切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他表示,针对内蒙古、青海等风光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须着力加快突破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瓶颈,建设规模化清洁能源基地,实现更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同时,在城市乡村建立更多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天然气发电为支撑的低碳能源网络,构建集中式大电网与分散微网的互动模式。

对于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行业的发展,推动新模式的探索,也是重要的路径。南存辉指出,近年来,以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成为我国实现能源结构优化的主力军,光伏已超过风电,成为我国第三大电源。他表示,“在‘3060碳目标’下,光伏将在我国未来能源格局中发挥更大价值,希望在培育光伏绿电市场化机制、户用光伏政策扶持、创新‘光伏+’模式等方面带来一线的实践思考和经验总结。”

与此同时,南存辉还提出了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建议。自2019年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氢能就成为历届两会的热门话题。在今年两会上,氢能产业同样备受关注。全国人大代表陈虹指出,作为氢能源重要使用场景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一旦大规模商业化推广运用,将为交通运输行业碳达峰进程作出巨大贡献。全国人大代表王凤英则建议,制定氢能的国家级顶层设计,完善标准法规;引导加大氢燃料电池基础科研投入,突破核心材料和关键部件的技术瓶颈;加快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能力,鼓励多手段降低推广成本;加强优质资源协同,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谋划“十四五”

破解新能源发展瓶颈

发展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然而,长期以来,这一战略性朝阳产业却饱受弃风弃光等问题困扰。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0年全国弃风电量达到166.1亿千瓦时、弃光电量为52.6亿千瓦时。同时,不依照《可再生能源法》执行的现象较为严重,绿电认证标准缺失等问题也严重制约了绿电生产和消费的积极性。

对此,武钢建议,首先,应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确保绿电应发尽发,全额保量保价消纳;其次,应加强政府监督力度,禁止地方政府强制绿电低价交易的行为,放开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政策,落实隔墙售电政策;再次,应尽快出台与配额挂钩的绿证强制认购机制,并建立绿电消费认证标准,实施绿证交易与减税、贷款优惠、提升授信额度等进行挂钩的激励政策。

“光伏发电快速增长需平衡速度与质量,如何消纳是关键。”南存辉指出,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对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具有重要作用,能源主管部门已出台支持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的相关政策,但市场化之路仍然面临巨大挑战。如何在保障项目基本收益的情况下,推动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参与电力市场,需要更多政策支撑。他建议,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保障机制,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分布式绿电市场化机制。

在刘汉元看来,储能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增强电力系统供应安全性、灵活性和综合效率的重要环节,是支撑能源转型的关键技术之一。结合储能技术的发展趋势,我国在未来政策制定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储能在推动可再生能源消纳以及提升电网稳定性等方面的正外部性,设计合理的储能价格补偿机制和市场准入机制,持续优化储能发展模式。

刘汉元建议,不强制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置储能系统,以提高储能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支持发展系统侧集中式储能系统,将抽水蓄能电站、储能基地纳入电力发展规划与统一调度范围,通过招投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加快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引导鼓励储能以独立辅助服务提供商的角色参与市场交易,发展储能市场化商业模式。

(相关报道见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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