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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何金碧:建议在陕西设立“能源商品交易平台”

能源发展网发布时间:2021-03-08 00:00:00

2021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迈科集团董事局主席何金碧就此提出建议:鼓励在陕西设立“能源商品交易平台”,助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

  “要在陕西设立能源交易平台就要积极推动整合,包括陕西、内蒙古、山西等地区的能源资源,并在机制、规则等方面对标国际标准。”陕西智库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一带一路(西安)国际资本交易中心科研组长单英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至今已有20余年,存有超过1000家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近年来全社会大宗商品交易总额均占到GDP的90%左右,对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战略性的价值和意义。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是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提升我国大宗商品国际话语权的必然要求。”何金碧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近年来,中央在规范市场方面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去年9月份,中央财经委指出“要加快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今年1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要求“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在何金碧看来,这也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方面提出了诸多全新要求。

  何金碧认为,要更好地推动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就需要一个高效、开放、激活企业活力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为实体经济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最终提升我国在国际大宗商品领域的话语权,推动国内产业升级转型。

  他认为,目前市场上多数现货交易平台更多的只是提供了交易功能,还没有达到综合化赋能的作用。为此,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从而对大宗商品交易完成顶层设计,也为这一容量巨大的市场确定规则。

  在何金碧看来,陕西具备巨大的能源优势,仅榆林一地矿产资源潜在价值就超过46万亿元,占全国三分之一,而且陕西延长、陕西煤业、陕西有色等能源企业都在向深加工环节转型。

  对此,他建议,鼓励在陕西设立“能源商品交易平台”,既有产业优势,也是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务实举措之一。

  “按国际惯例,要作为能源交易中心一般有三种情况,第一是大宗商品的原产地,欧佩克原油价格就属于这种大宗商品原产地的情况;第二是中转地,比如说贸易港,像北海原油价格;第三是大宗商品消费地,像纽约的原油价格属于消费地。”单英骥表示,原产地、集散地和消费地是做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重要特征。

  “从目前陕西的情况看,陕西要设立能源交易中心,仅仅依靠陕西的资源是不够的,最基本的要整合陕西、山西、内蒙古等地区的能源资源,同时,还可以考虑把相关的有色金属交易纳入平台。”单英骥表示。

  “陕西要建立能源交易平台的话,可以做成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相结合的能源交易中心。同时,除了传统的煤炭、石油等能源之外,还可以纳入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打造一个全品类的能源交易中心。”单英骥建议。

  “‘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落地,有赖于在真实贸易背景下展开的国际交易。”何金碧建议政府鼓励西部地区的现货交易平台积极对接海外资源,尤其以战略资源为交易目标,对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这“五通”起到积极作用。(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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