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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1年第一次厂网联席会暨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会

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1-02-01 00:00:00

  为进一步规范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化改革、维护云南电力市场秩序、促进形成更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并积极应对极端天气情况、扎实做好我省迎峰度冬期间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工作,2021年1月21日,云南能源监管办公室组织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厂网联席会议暨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会。省能源局、省电力行业协会、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交易中心、发电企业、配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云南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宣贯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以下简称《结算办法》)和《云南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就《结算办法》中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定义及职责、上网电费结算要求、计量装置安装要求、电网企业转付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时间限制、结算电费时承兑汇票使用比例和使用范围等重点内容向大家做了介绍说明;介绍了《实施细则》的起草依据、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就《实施细则》中的市场成员分类、信用管理相关原则、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价格结算机制、交易流程、安全校核、信息披露等修改完善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释交流。

  云南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就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能源保供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各项工作;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到位,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交易中心、云铝股份有限公司就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对云南电力市场违规问题的监管意见》整改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做了汇报,并表示将深刻吸取本次整改的经验教训,从思想上深刻认识维护电力市场规范运行、依法依规经营的重要性,杜绝同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云南电网公司、云南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投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就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做了交流发言,并表态将始终扛牢电力保供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能源保供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拓展煤源,落实电煤保供措施,确保“两会”、春节期间云南电力安全稳定可靠供应。

  云南省能源局领导充分肯定了2020年云南电力系统成功应对疫情突发、极端低温寒潮天气等突发情况所取得的成绩,并要求云南电力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齐心协力,一如既往做好安全生产和能源保供工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继续为云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云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就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冬季能源保供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压实各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要求各市场主体要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积极稳妥推进云南电力市场改革。

  下一步,云南能源监管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同各市场主体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共同推进云南电力市场健康规范发展,共同确保云南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可靠,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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