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特别提出,要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的各种不合理收费。
供水、供电、供气和供暖,属于公用事业,关乎每一个居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这些原来只是由城市居民享受的公用事业已经开始向乡村延伸,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了这些现代化的生活设施,这对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具有重要意义。最近几天,一股强冷空气从北向南几乎席卷了全国,北方一些地区的最低气温达到零下二三十度,创造了历史纪录,水电气暖设施的完善对于民众安全度过极寒天气,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不得不指出的是,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领域的收费问题上,许多地方还存在部分乱象,影响了公众的满意度。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在安装、维护等环节服务收费项目过多、标准偏高。有的企业利用手中并网验收的权力,以自身利益为准绳指定施工单位、计量表具型号、材料供应商等,加大了用户支出。特别是在维修过程中,一些维修人员“乘人之危”胡乱开价的情况经常出现,消费者对此意见很大。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既不利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降低,也不利于行业自身健康发展。
水电气暖这些基础设施作为公共事业,其产品供应体现了政府对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目前,我国政策已经允许多种资本进入这一行业,但一般来说,由于其具有网络型自然垄断属性,如果多家企业竞争,不仅容易因多头建设、多头管理造成社会资源浪费,也可能在运行中影响效率。当下,很多城市的公用设施多由国有企业经营,即使有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往往也是由国有资本控股。由于国有资本承担着更多的贯彻政府提供市场保障的职能,这种格局对于推进设施建设、规范产品价格是有利的。
需要注意的是,承担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国有资本进入市场后,也会成为市场主体,一些国资企业实际上也产生了国有资本利益之外的部门利益,由此导致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五部门此次发布的意见,就清理规范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5方面24项政策措施。在治理水电气暖行业乱收费的进程中,国资企业有必要主动为全行业垂范,这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使命。
在建立收费规范的同时,有关部门还需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机制。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监管跟上,各种软化、侵蚀制度的行为就可能出现。水电气暖行业的乱收费现象之所以长期存在,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监管的不足。此次提出规范意见的五个部门中,有市场监管总局加入,体现了国家在加强监管方面的决心。随着监管的强化和深入,各种乱收费现象有望得到相当程度的遏止,从而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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