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江苏能源监管办于今年6月至11月开展了2020年提升江苏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并联同华东能源监管局对扬州、泰州供电公司及下属江都区、靖江市供电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11月25日,我办对扬州、泰州供电公司进行监管约谈,省电力公司分管负责人参加约谈会。
监管约谈会上,江苏能源监管办通报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情况,指出了相关供电企业存在的问题;省电力公司有关部门以及扬州、泰州供电公司分别就有关问题立行立改情况、下步整改计划进行了汇报,省电力公司负责人对问题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宋宏坤专员代表江苏能源监管办对有关供电企业提出监管要求: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逐项逐条落实整改,要在全省进一步排查梳理、举一反三;三是认真贯彻实施《江苏能源监管办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打造江苏用电营商环境新高地。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梳理汇总有关问题,形成高质量监管报告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密切关注供电企业问题整改工作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的企业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确保此次综合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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