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体改〔2020〕234号)文件精神,南方能源监管局先后分别向广东、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提出市场监管工作要求,指导其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市场监控和风险防范,提高市场运营的规范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
结合广东、广西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实践,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监管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注册管理、交易平台账户管理、批发和零售合同登记管理、零售合同结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履行市场管理职责;二是组织编制零售合同样本,建立健全电力市场履约保函相关制度,切实防范交易结算风险;三是尽快启动对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的信用评价工作;四是在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平台开设专门板块进行普法宣传,及时向市场主体推送与电力市场交易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和有关司法判决文书,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五是组建专门部门加强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关情况的监控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风控预案。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继续督促广东、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按照监管要求做好电力市场运营管理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市场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推动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市场治理新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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