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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广东全力推动国资国企发展再上新台阶

广东省国资委发布时间:2024-12-24 09:57:11

  广东省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力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体制机制类改革支撑功能使命类改革,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今年1-8月,省属企业资产总额、利润总额、净利润、已交利税均创新高。

  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立法工作,将近年来改革中关于公司治理的创新探索成果固化为制度。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推动设立党委的省属各级企业100%动态调整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建立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治理、强化监督等制度规范为支撑的治理体系。二是规范董事会运作。推动董事会功能作用有效发挥,规范建立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审计与风险专门委员会的一级企业户数比例从2022年底的76.47%提升至100%。规范董事会建设向基层穿透实施,推动集团授权放权与分层分类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三是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配强配优省属企业外部董事,省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占比由2022年底的21.95%增加至30.43%。建立覆盖驻粤央企、省属企业及地市国企的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目前入库人选547人。构建外部董事履职支撑体系,突出董事决策专家职责定位,建立外部董事汇报、诊断、反馈的闭环机制,外部董事主动站位全局谋划发展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有效提升。

  抓准三项制度改革“牛鼻子”,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

  一是推动市场化经营机制制度化长效化。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质量提升、对标一流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巩固提升专项工作,抓实契约刚性兑现,省属各级企业绩效薪酬降幅、涨幅超过20%的人数分别为186人、141人。建立健全三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若干专项指引+评估办法”的制度体系,将需要长期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成制度性文件要求,推动“三能”机制常态化长效化落实落地。二是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拓新工程行动方案,加快发展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赋予拓新项目团队更大自主权,支持拓新项目或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统筹用好多种中长期激励措施,对承担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团队单列工资总额,鼓励企业建立科技创新奖励制度,以单项列支方式表彰奖励在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多种方式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1-8月,省属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为4.1%,同比增长1.27个百分点。三是规范实施中长期激励。强化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切实遵循政策红线,严格激励方案审核程序,聚焦科技研发人员,规范高效实施中长期激励。出台省属企业中长期激励评估办法,对已实施的中长期激励方案的规范性和成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的,推动企业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到位。

  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推进省国资委机构改革。完成省国资委内设机构职能调整,通过“新设3个处室、强化3个处室、优化3个处室”,更加突出运营、监管和服务属性,国有企业出资人、专司国有资产监管和党的建设“三项职责”更加有机统一。二是推进省属企业考核优化调整。建立“质量效益+重点任务+战略任务”考核指标体系,实施“一类一策”“一企一策”差异化考核,聚焦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紧扣“创新”“质优”“新质生产力”等关键点,以业绩贡献为抓手,积极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实施巡察整改“1+3+1”工作举措。整治规范企业管理,聚焦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分类整治、深化专项治理三个抓手,深入推进整改整治工作并固化制度成果,合计健全完善各类制度614项。四是构建全省国资“一盘棋”。制定《广东省关于推动形成全省国资“一盘棋”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省市国资国企联动机制,重点推动中央、省、市、区四级国资国企深化合作、形成合力,实现协同发展和战略性、系统性布局调整,形成省域国资国企一体化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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