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简称《方案》),提出立足现有资源禀赋,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科学有序规划布局,动态评估海上光伏建设成效,推动海上光伏可持续发展。
《方案》明确,到2025年,海上光伏集约化开发迈出坚实步伐,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成效;到2027年,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全省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初步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方案》要求,综合考虑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以及接网消纳条件等因素,重点开展43个固定桩基式海上光伏项目场址建设工作,用海面积约134.6平方公里,装机容量1265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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