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上海市、辽宁省、河南省发改委相继下发《关于报送整县推进(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的省市目前已经扩展至16省市。
根据上海市发改委文件,各区管委会应结合屋顶实际条件以整街道(镇、乡)方式开发建设,具备条件的也可整区开发,原则上浦东新区及非中心城区每个区应报送不少于一个试点项目。
鼓励相关区管委会实行项目整体打包备案,支持通过财政补贴、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等方式对试点项目予以支持。试点方案需于7月8日前报送上海市发改委。
根据辽宁省发改委文件,申报试点要具有丰富的屋顶资源,有较高积极性和较好电力消纳能力,鼓励项目整体打包备案,通过财政补贴、整合乡村振兴各类项目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原则上每个市上报一个试点项目,每个试点项目确定一家项目业主,对消纳条件好、市级支持政策条件优、经济可行性高的申报项目优先纳入全省试点方案,并于7日5日前报送发改委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文件,引导建立省属投融资平台或具备实力的大型能源企业+政策性银行+试点县投融资平台或战略合作企业的“l + 1+x” 整县推进服务机制,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提供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综合托底服务。鼓励各试点县充分利用“1+1+X”整县推进服务机制,发挥省属投融资平台及金融机构。于7月9日前将试点工作方案报送河南发改委,过期不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根据江苏省发改委文件,各设区市原则上选取不少于1个有代表性的县(市、区),提出整县(市、区)试点方案,试点地区根据条件可分类分批实施,先行开展乡(街道)、村集中推进试点示范。试点区域总体规划由地方政府牵头,选择有实力的开发企业,于2021年7月10日前行文报送发改委(能源局)。
具体文件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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