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九组(以下简称综合检查组)对青海省开展三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综合检查组深入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对水利、电力、消防、矿山、交通、建筑施工、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海报新闻记者获悉,综合检查组此次共检查企业单位55家,发现问题隐患104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项。综合检查组在青海省妇幼保健院检查时,发现该院建设有一处液氧站,但未按规定配备氧气浓度监测器和温度监测器,根据《医疗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试行)》有关规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专家向记者介绍,医院因医疗需要往往会用到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装置、设备,而医院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员密集场所,要更加注重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本次检查还发现一些普遍性问题,例如,一些企业普遍存在安全标志牌设置不规范、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综合检查组抽查了青海中广核新能源德令哈炯迹光伏电站。发电站位于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园区,占地面积2638亩,距离德令哈市区约4公里。综合检查组发现,发电站的光伏发电厂占地面积大、置有大量发电板,发电厂周围用绿色铁丝网与外界简单隔离,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专家强调,发电厂与公路距离较近,且发电厂外为公共区域,应当设置“禁止翻越”“当心触电”等规范的安全标志牌。
来源: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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