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光伏 > 国内新闻

江苏苏州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取得新进展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3-10-13 15:08:53
近日,苏州机关事务系统首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023年度市级公共机构光伏建设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顺利完成,这也是全市首个采用框架协议方式采购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标志着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采购领域新探索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进展。

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是公共机构践行“双碳”战略、发挥引领作用、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由于分布式光伏建设投资回报期较长,目前公共机构普遍采用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政府采购,由节能公司或光伏厂家(乙方)负责投资建设光伏项目,合同期内,公共机构(甲方)按照优惠电价向乙方支付光伏发电的电费,合同期满后,光伏设备无偿转交甲方。

目前,政府采购共有七种方式,其中前六种政府采购方式均为一阶段成交,确定一个中标(成交)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是《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立的第七种政府采购方式,分两个阶段成交,确定多个入围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主要适用于多频次、小额度的采购活动。此前,苏州市已经在审计服务、印刷服务等政府采购中采用了框架协议采购,但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政府采购中未有先例。

2023年度市级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共涉及22家公共机构,项目面广量大、工期紧张,且各单位可建光伏屋顶资源情况各异。如由各单位自行开展政府采购,不仅程序繁琐、周期较长,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也难以统一,且部分可建光伏容量较小的项目可能会“无人问津”。而如将全部建设项目打包,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则单个厂家的建设能力和供货周期难以满足建设需求。另外,2023年市级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具有风向标意义,只产生一家中标供应商,不利于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学习采购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决定先行先试,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2023年度市级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建设。7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框架协议采购征集人,通过公开招标程序,以质量综合评分法,从5家投标单位中择优确定华能、吴都、协鑫等3家企业为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3家入围供应商分别为央企、地方国企和500强民企,均属光伏领域知名企业。为了避免入围企业“挑肥拣瘦”,在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开始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可建光伏容量,将22家单位分成3包,每包可建光伏容量均约0.7MW。随后,通过顺序轮候抽签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3家入围供应商均成为成交供应商,22家公共机构作为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光伏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截至9月底,已有部分公共机构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了最终合同,部分项目将于10月份正式开工。目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形成院外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建设工作例会机制,每周召开协调会,及时跟进项目进度,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近年来,为推动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提质扩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力举措。2022年,联合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明确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本地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开发应用工作,明确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目标任务、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以及实施程序;2022年,苏州市行政中心率先建成屋顶、连廊和车棚顶分布式光伏电站示范项目,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发挥可观可感的示范样本作用;今年3月,召开全市公共机构光伏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5月,委托专业公司对88家市本级公共机构的可建光伏屋顶资源开展现场勘察,并形成勘察报告和项目设计方案,并将基础条件较好的22家公共机构列入2023年度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单位名单;8月,印发《关于开展市级公共机构屋顶分布式光伏首批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市级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建设范围和完成时限、建设资金和建设方式。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全面总结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经验,加速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开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局面;并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和定点租赁等领域不断扩大框架协议采购应用范围,持续提升政府采购质效,用政府过“紧日子”换民众过“好日子”。

评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密码:  
验证码:
最新评论0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